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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5日,上证综指达到5178.19点的峰值,然后回落,导致融资崩溃,股市开始崩盘。在过去的一年里,关于股市崩盘的研究和讨论从未停止过。因为人们知道,没有深刻的反思,中国大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就无从谈起。
“我愿意从个人观察的角度分析股市崩盘的原因,总结一些经验教训。”日前,中国证监会前首席顾问梁定邦在香港接受《财经》记者专访时表示。
69岁的梁定邦身材魁梧,眼睛明亮。这位香港执业高级大律师于1995年出任香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首任主席,在业界享有盛誉。1998年,梁定邦被任命为中国证监会首席顾问,象征性年薪“一元人民币”,见证并参与了世纪之交中国证券市场的改革和发展。
梁定邦曾经对1999年《证券法》提出过很多修改意见,但是草案被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所以没有通过。“内地证券市场存在这么多大问题,这与证券法的缺陷有很大关系。换句话说,证券法的缺陷也埋下了去年股市崩盘的祸根。”
在梁定邦看来,证券市场非常复杂。由于“户主”多,公告制度不完善,一旦股市出现问题,监管部门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很难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对策。
梁定邦仍然是中国证监会国际咨询委员会的成员。中国证监会首席“外部智囊”建议,监管当局应相对独立,扩大调查和执法的权力,同时改善与世界接轨的基本信息问题。“只有这样,中国证券市场才能健康发展”。
“朱镕基总理邀请我担任中国证监会首席顾问”
《财经》:2015年夏天爆发的股市崩盘对整个中国市场和国际市场都产生了巨大影响。1999年至2004年,您担任中国证监会首席顾问五年多。你已经亲自观察了中国证监会和mainland China的证券市场,你一定对2015年夏天爆发的股市崩盘有自己的想法。
梁定邦:事实上,2015年的股市崩盘值得反思。我愿意从个人观察的角度分析股市崩盘的原因,总结一些经验教训。
我很早就开始关注中国的证券市场。1990年,上海和深圳分别成立了证券交易所,并制定了地方性法规。1988年,我是深圳的法律顾问,所以在起草《深圳证券交易所条例》的时候,相关部门来找过我。1992年,深圳股市“8·10事件”,人们游行示威。事故发生的半夜,深圳的副市长打电话到我家,问我有没有什么好的治疗方法。
股市容易发生意外,因为中国的储蓄比例很高,投资渠道太少。此外,人们认为当他们进入股票市场时,他们会变得富有。直到去年股市崩盘,这种心态并没有太大改变,人们的风险意识非常薄弱。
财经:1999年,你被聘为中国证监会首席顾问,也是第一个在中国证监会工作的非内地人士。你有什么机会担任这个职位?
梁定邦:朱镕基总理邀请了我。我大概在1992年3月见过朱镕基,当时他是主管金融的副总理,我是香港联合交易所的董事。为了内地企业赴港上市,我们证券交易所的几个人去了朱镕基。我建议双方成立一个工作组来研究具体的计划,朱镕基同意了。
《财经》:1985年签署《中英联合声明》后,成立了中英联合联络小组,专门讨论香港和回归的具体事务。你的小组在其中吗?
梁定邦:我们独立于它,直接与中央政府对话。香港交易所主席李、我和另外两位董事(后来证监会派施美伦代表香港),以及和体改委的班子(包括、高西庆)代表中央政府。经济由经济运行,政治由政治运行。当时,双方经常在中英联合联络小组内吵架。如果经济问题与政治混为一谈,它们肯定会消亡。
我们经常向朱镕基汇报,所以他很了解我。朱镕基表示,工作组应对此保密,直到中国政府和香港政府批准。因为两地的法律概念非常不同,所以有很多争议。后来,它被慢慢调解,距离慢慢缩小,最后任务成功完成。1993年6月,第一只h股——青岛啤酒(报价为600600,买入)(28.730,0.10,0.35%)在香港上市。
财经:1998年春天,朱镕基当选国务院总理,他还担任过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主任。中国证监会受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的指导、监督、检查和集中管理。
梁定邦:1998年3月5日,也就是全国人大召开的那一天,我带着各国证监会主席去见了朱镕基——当时我是国际证监会组织的技术委员会主席。我以为朱镕基没有时间,但我没想到他会再见面。当时,我即将从香港证监会退休,我开始学习意大利语,因为一所意大利大学邀请我做客座教授。会见客人后,朱镕基让我留下来,问我能不能帮他,做中国证监会的顾问,香港政府会给你多少工资,同样的工资在香港甚至可以增加。我说过我可以考虑,但我不会接受你的薪水。我只收你一美元。他愣了一会儿,然后笑了。
后来,我辞去了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和国际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技术委员会主席的职务,并于1998年12月抵达北京。1999年1月,我被正式任命为中国证监会首席顾问。
"证券法的缺陷也埋下了去年股市崩盘的祸根."
《财经》:作为首席顾问,你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梁定邦:我不做实际工作,但作为顾问,我只是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我的建议总体上是以政策为导向的,所以我会直接发给朱总理,并抄送证监会。朱总理总体上同意证监会考虑我的报告。
朱总理不时会请我汇报一些具体的事情,大约每两三个月一次。在他的私人办公室里,我和他很随意地一个接一个地交流。和他在具体问题上会有争议,但我和他更有礼貌。
《财经》:1998年底,《证券法》全面实施,这是证券监管的基本法。你参加了吗?
梁定邦:证券法起草于1992年。负责起草的李一宁教授拿着稿子去香港征求意见。我提了一些建议。当我来到中国证监会工作时,正是起草证券法的最后阶段。证监会主席周正清给了我证券法草案,我提出了很多意见。但是,草案当时被转到人大常委会审议,为时已晚,所以我的建议没有机会被接受。
财经:你认为证券法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梁定邦:有几个主要问题。首先,证券的定义过于狭窄。《证券法》将证券定义为“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后来,国务院不承认“其他证券”,所以证券是公司的股票债券。因此,资本市场的法治范围非常狭窄。资金不包括在内。虽然《证券投资基金法》是后来颁布的,但它只限于证券基金,而且只公开发行证券基金。只要私募股权基金在协会注册,它们就做了很多,但有多少没有注册。然而,美国证券法的定义非常广泛,并且引入了扩展工具,包括金融产品。在香港,理财产品也被归类为证券,有明确的发行和监管程序。
《财经》:自2005年以来,mainland China的银行一直在竞相出售各种理财产品,但基本上没有监管。仅在后来,银监会发布了一份监管文件。
梁定邦:银监会主要关注银行是否会有风险,没有时间关注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世界各地的银行监管机构都是如此。我认为,“证券”的定义过于狭窄,导致了空证券市场的许多缺陷和盲点,这将导致未来的问题。
证券法的第二个问题是中国证监会几乎没有调查权,没有执法权,最多只能是行政处罚。如果是证券公司,可以吊销许可证。如果没有,那充其量也就是罚款,根本没有办法。这是一个非常大的漏洞。
《财经》:国际惯例是什么?
梁定邦:国际上绝对不是这样。监管者会去调查,如果对方不合作,就会触犯刑法。我记得2005年证券法修订后,监管机构仍然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有人问我的意见,我说,如果没有办法执法,什么是证券市场?
第三,没有民事赔偿条款。监管者很难帮助和保护投资者。即使后来在民法和公司法中有规定,诉讼费用也很高,而且民事诉讼法不允许集体诉讼。香港特别行政区、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的监管机构都有权向法院起诉投资者。例如,根据香港法律,如果有证据证明证券交易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大股东压迫小股东、大股东不履行义务等,中国证监会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法院责令恢复证券交易或赔偿受害方。然而,中国没有这样的法律,中小股东或受害者只能自费向法院提起诉讼。
《财经》:对于你提出的三个主要问题,立法机关有没有做出实质性的回应?
梁定邦:不,这么多年过去了,情况并没有多大改善。后来,内地证券市场出现了很多问题,这与证券法的缺陷有很大关系。换句话说,证券法的缺陷也是去年股市崩盘的祸根。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证监会原首席顾问反思股灾:证券法缺陷埋下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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