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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0日综合报道据高建旺介绍,原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天津市人民政府原市长黄兴国,在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调查结束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任命为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近日,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告知被告人黄兴国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被告人黄兴国,听取辩护人的意见。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被告人黄兴国利用职务便利,担任浙江省台州区委书记、浙江省政府秘书长、副省长、中共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长、市委代理书记等职务。、或者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帮助有关单位和个人获得项目用地和推广,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产的,应当依法追究受贿罪
黄兴国简历
黄兴国,男,汉族,1954年10月出生于浙江香山,197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11月参加工作。他毕业于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获得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学位。
自1972年起,先后担任团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县团委副书记、金星公社党委书记、宣传部部长、县委副书记、书记。
1989年至今,任浙江省台州区委副书记、书记,台州市委书记。
1996年,他担任浙江省政府秘书长。
自1998年起,任浙江省副省长、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
自2003年以来,他先后担任天津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常委、常务副市长。
2007年,他担任天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8年1月,他担任天津市市长。
2014.12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6.09年,他被怀疑严重违反纪律,并受到该组织的调查。
第十六届和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和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党的第十四、十六、十七、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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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原市长黄兴国被公诉(图|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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