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38字,读完约3分钟
12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12日14时45分在媒体中心多功能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易纲、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丝绸之路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等中外记者就金融改革和发展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金融时报和中国财经新闻网记者】谢谢你,主持人。我是英国《金融时报》和中国财经新闻网的记者。我想把这个问题提给祁进主席。你好,金董事长。我们知道,建立丝绸之路基金是国家推动“一带一路”战略的一项举措。在您看来,该基金在未来的整个战略中扮演什么角色?丝路基金在“一带一路”的投资范围是否仅限于这些国家?未来在业务发展和重点投资领域会有什么具体计划?我想让你介绍我。谢谢你
【祁进】丝绸之路基金是中长期发展和投资基金,我们应该服务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互联互通的目标。当我们实现这个目标时,有四个原则:
首先是对接原则。我们的投资首先应该与各国的发展战略和计划联系起来。在“一带一路”发展中寻找投资机会。应该说,“一带一路”没有严格的地理界限,我们认为只要有互联互通的需要,丝路基金可以参与相关项目。具体而言,丝绸之路基金将通过以中长期股权为主的多种投融资方式,投资基础设施、能源开发、产业合作和金融合作。在这些领域,我们要特别注重支持国内高端技术和高质量产能的“走出去”,促进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
第二,效率原则。丝路基金的资金来自不同的股东,包括外汇储备、中国投资公司、进出口银行和CDB,它们都有相应的人民币负债。因此,丝绸之路基金不是一个援助或捐赠基金。在操作上,必须坚持市场化原则,投资盈利项目,实现中长期合理投资回报,维护股东权益。
第三,合作原则。丝绸之路基金是根据公司法设立的中长期发展和投资基金,不是多边发展机构。我们必须遵守中国和投资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国际市场规则和国际金融秩序,注重绿色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应该说,丝路基金的优势在于它可以提供中长期股权投资。我们要与国内外其他金融机构发挥互补作用,通过股权、债权、贷款相匹配的多元化投融资方式,为一些中长期回报稳定合理的项目提供更多融资选择。因此,丝路基金与其他金融机构不是相互替代的,而是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第四,公开原则。丝绸之路基金开放。在我们运营一段时间后,欢迎与我们有共同愿望的投资者加入丝路基金或在子基金层面上进行合作。我们也愿意与国际和地区多边金融机构合作,包括即将成立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CDB、工行等金融机构和各种商业银行,以及中非基金等老牌基金。通过合作,各机构可以在优势互补方面发挥更有效的作用,共同为地区和全球的发展与繁荣做出贡献。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金琦:无严格地域界限 有需要丝路基金都可参与
地址:http://www.jycdb.com/jyzx/136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