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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万科的独立董事,华生在整个事件中的影响力不亚于华润、宝能和王石。《我为什么不支持大股东意见》的上、中、下三篇文章,以及他的多次发言,已经树立了他“关心中小投资者”的形象。
事实上,在十多年前的中国资本市场上,曾经提出价格改革“双轨制度”的经济学家华生,在资本市场上演了一系列不亚于现在万科事件的故事。
《牛津和剑桥风暴》
早在1999年8月,深圳上市公司民富发(000547.sz现为“航天发展”)发布了重组计划,一个奇怪的名字出现在参与者名单中——福州牛津剑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在牛津和剑桥的后面,福州是牛津和剑桥国际高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工商数据,这家公司的董事长是沃森,但它目前正在迁出,其经营期限已经到期,并且没有外资信息。
上图为牛津剑桥国际高科技公司的股东和管理信息
查阅股东名单,我们发现一家名叫牛津剑桥国际集团的公司是其股东之一。据《赢周刊》(Win Weekly)报道,沃森曾说过:牛津剑桥与牛津剑桥毫无关系,它是由一群曾在英国学习或工作过的海外学生于1992年在英国创建的。
然而,尽管注册资本很少,名字很奇怪,“牛津剑桥”一词却在我国二级市场引起了轰动。
1999年8月,牛津剑桥国际高科技公司在资本市场的旗舰——牛津剑桥成功收购民富发29.90%的股权,成为最大股东。然而,在重组过程中,发生了许多事故。
一方面,原始权利问题存在问题。2000年8月19日,闵福发突然宣布,1998年原大股东实施配股时,47万元实物配股带来了约4000万元的债务和负担。
配股的目标是“腐败资产”。在投资者惊讶的同时,牛津和剑桥也说他们是“受害者”,说他们不知道目标资产的负债情况。
另一方面,民富发2000年的中期业绩令市场感到意外。公告显示,2000年上半年,民发的净利润不到9万元,而1999年上半年,这一数字为3103万元;同时,每股0.0007元的净收入无法与去年同期的0.254元相比。
更神秘的是,民富发的业绩在2001年有所改善,但在同年8月底,民富发推出了10比3的配股计划。然而,作为主要股东,牛津和剑桥选择了放弃配股。
面对一系列波折,中小投资者出现了强劲反弹,尤其是在放弃配股后,牛津和剑桥民富法重组的真实意图被猜测,而“坐在村里赚钱”的质疑之声逐渐出现。
沃森最后一次在民富发公开露面是在2001年9月7日的民富发股东大会上。
中小股东质疑闵福发为什么要发行股票,以及第一和第二大股东为什么放弃配股。牛津剑桥想分一杯羹然后离开吗?福发时任董事长沃森表示:“牛津和剑桥不仅会离开,还会让福发变得更好!”
结果,两个月后,2001年11月23日,沃森辞去了董事兼民富法董事长的职务,牛津和剑桥也告别了民富法。
圣海洋的23个每日限制牌
民富发重组的波折被媒体称为一场“风暴”,但与即将到来的st Ocean相比,实在是有点毛毛雨!
2002年9月19日,厦门海洋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厦门海洋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终止上市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由于在1999年、2000年和2001年连续三年亏损,st Ocean将从2002年9月20日起终止上市,该公司股票已于2002年4月18日上市。
2000年7月24日,牛津剑桥主动来到厦门市政府洽谈收购事宜,12天后正式签约。根据协议,牛津剑桥以每股1.103元的价格,以3400多万元的价格从厦门海洋工业公司购买了3100多万股st Ocean法人股。
进入圣海洋后,牛津和剑桥开始采取积极行动,在短时间内支付了8400多万元用于偿还各种债务。但是沃森没有想到的是,第一海洋是一个真正的债务海洋!
St Ocean拥有48家子公司和“孙公司”,负债4.2亿元,或有负债1.6亿元,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负担近2000万元,大大超出了牛津和剑桥最初的预测范围。于是沃森开始展示一系列的股权来突破,于是风暴开始酝酿。
2001年2月,“白衣骑士”北京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拍摄。清华大学首先从第二大股东Xi·安·天妃手中收购了圣海洋13.79%的股份;随后,2001年4月,牛津剑桥将其3100多万股法人股中的2300多万股转让给清华大学;同年11月29日,牛津剑桥将超过2300万股st Ocean的股份委托给清华大学,这些股份已经转让,但在质押冻结下无法转让。至此,清华校园正式获得了第一大股东的投票权,华生也于当天辞去了st远洋董事兼副董事长的职务。
值得注意的是,当时,市场、大学和高科技的概念在股票市场上流行起来,清华科技园将两者融为一体。因此,在清华校园的干预下,st Ocean的股价从11元飙升至24元,牛津和剑桥顺利脱险(11月29日,st Ocean的股价仍接近11元)。然而,在前任大股东离开后不到半个月,st Ocean的散户投资者就经历了一场噩梦。
据知情人士透露,2014年12月6日左右,st Ocean宣布收购联邦软件,该公司股票每日上涨。然而,据说联邦软件被司法仲裁了大约一周,加上12月15日的重大诉讼公告和12月22日的持续亏损公告。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它直接导致了一轮暴跌:
上图显示的是圣海洋的下沉和悬浮
23个跌停板,直接从接近11元跌到2元!我相信,即使经历了股市崩盘、导火线和永恒的跌停板,我也无法想象23个跌停板有多痛苦.....
万科独董华生
自从“牛津剑桥”和“圣海洋”以来,十多年已经过去了。对于我们新一代的“韭菜”,如果不是万科事件,当提到“华生”时,脑海里只会出现“福尔摩斯”。
当然,与以往不同的是,华生再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他的身份是独立董事,与万科没有直接的经济联系。他选择的阵营是大多数少数股东。
在《我为什么不支持大股东意见》的上、中、下三篇文章中,沃森直言不讳地批评了华润、宝能和万科管理层的行为。
此外,华生在他关于万科的文章中提到:建议监管部门检查宝能部门和华润是否一致行动。中国证监会也对深圳巨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发出了关注函,文件的第一条是“自查是否有与华润采取一致行动”。
沃森作为独立董事,为中小股东的利益而奋斗。例如,6月17日,万科对引进深圳地铁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另一位独立董事张丽萍投了弃权票,该议案顺利通过,但遭到华润的质疑。
对此,华表示:“我们的赞成票只为广大公众赢得了股东的话语权和投票权,阻止了个别大股东利用董事会绑架公司的决定,这才是独立董事真正的职能责任和作用。”
同时,沃森也对张丽萍退出表决是否合理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张丽萍要求退出没有错误和责任”,“任何一方都不能因为认为张丽萍退出的理由事后不充分而否认董事会表决的合法性。”
然而,6月28日下午,野马金融获悉,万科投资人袁女士(持股1万股)和张先生(持股1.11万股)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已获通过的“引进深地铁”的议案。
本案由上海海天明律师事务所宋宜欣律师和上海瀚联律师事务所郭律师共同代理。律师说:
一方面,独立董事张立平在被“怀疑”有关系时,没有在会前及时披露信息;另一方面,万科在了解相关情况后没有采取推迟投票等措施。因此,两案中有争议的董事会决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应予撤销的董事会决议。
与此同时,针对“圣海洋”等事件,一些网民提出:
上图显示了一位金融人士对沃森的评价
当然,有些人认为牛津和剑桥或多或少都是闵福法和圣海的“受害者”。从时间的角度来看,许多事情并不一定与他们有关。而且,在这次万科事件中,有多少人敢像华生一样站出来面对问题,为中小股东争取利益?
十多年来,大海变了,资本市场仍然动荡不安,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谁会是例外?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双面华生:万科中小股东守护神与ST海洋的23个跌停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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