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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韶关8月30日综合报道据广东韶关日报8月29日报道,韶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李安平韶关市副市长职务。

中国经济网党政领导干部数据库显示,李安平,1966年7月出生,自2011年起担任韶关市公安局局长,2012年1月任韶关市副市长。

据韶关市政府官方网站“领导窗口”栏目介绍,李安平自今年6月起担任韶关市委常委,7月起担任韶关市委政法委书记。

李安平简历

李安平,男,汉族,1966年7月出生,湖南宜章人,1989年9月参加工作,199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经济学硕士毕业,高级会计师职称。

1985.09-1989.07,中南财经大学农业经济系农业经济学专业

1989年7月至1989年9月

1989.09-1992.02韶关农业经济中专教师

1992.02-1994.09韶关农业经济中学教研室副主任

1994.09-1995.05广东省广建市财政局副局长

1995.05-1996.05广东省广建市财政厅厅长

1996.05-2000.11广东广建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1996.09-1999.07年参加广东省委党校在职经济学研究生班)

2000.11-2002.03广东广建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2.03-2002.10韶关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2.10-2004.07韶关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

2004.07-2005.01翁源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理县长

2005.01-2006.09中国共产党翁源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6.09-2006.10中共乐昌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翁源县县长

2006年10月-2006年12月中国共产党乐昌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6.12-2009.05乐昌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9.05-2009.06中国共产党乐昌市委书记(2006.09-2009.06期间,在暨南大学工业经济学院攻读经济学硕士学位)

2009.06-2011.12乐昌市委书记、乐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12-2012.01韶关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乐昌市委书记、乐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2.01-2012.02韶关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市委书记、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乐昌市委书记、乐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02-2012.06韶关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市委书记、监察长、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2012.06-2016.09韶关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市委书记、监察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2016.09-2017.06韶关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市委书记、监察长、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兼)

2017.06-2017.07中共韶关市委常委、韶关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市委书记、监察长、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兼)

2017.07-2017.08中共韶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韶关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监察长

2017.08-中共韶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监察长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李安平不再担任韶关副市长 此前已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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