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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宝商银行行长助理肖宇在接受《中国证券报》采访时表示,金融管理工具对商业银行理财资金的吸引力越来越大,这种理财资金的新投资方式有望成为商业银行转型发展的“新窗口”。
2016年10月21日,银监会在三季度财务状况分析会上明确指出,严禁银行理财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行业。12月19日,央行决定将表外财务管理纳入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财务管理资金的流向越来越受到监管机构的关注。2016年底债券市场调整后,2017年商业银行外包投资也面临艰难选择。
肖宇认为,理财资金投资中存在的诸多困难,只是迫使银行以新的思路进行投资。作为投资理财基金的新尝试,理财工具对商业银行和融资企业具有吸引力,有望成为商业银行转型的新方向。
直接融资工具的市场潜力巨大
根据中国财富管理网的数据,自2013年银监会启动试点以来,金融直接融资工具累计发行规模约为1500亿元。2015年,发行规模同比增长42.86%,2016年,发行规模同比增长50%。肖宇表示,基于2016年底30万亿元的银行理财资金余额,直接融资工具的市场潜力巨大。
金融直接融资工具是指由商业银行作为发起管理人发起设立,以单个企业的直接融资作为资本投资,在指定的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登记管理,在合格投资者之间公开交易,并通过指定渠道公开信息的标准化投资载体,即商业银行从金融管理资金中直接向企业融资债权的融资工具。
肖宇表示,除了巨额理财资金形成的巨大市场潜力外,直接融资工具对商业银行和融资企业也有特殊的吸引力。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作为银监会认可的标准化资产,直接融资工具不仅可以使资产出现在台面上,而且完全不占用风险资产,可以节约银行稀缺的风险资本资源。对于融资公司来说,直接融资工具的使用是灵活的,这比贷款更有吸引力。”
“另一方面,直接融资工具是银监会专门为金融管理开通的高速公路。它可以引导已经普遍存在的表外融资正式转入“阳光”操作,进一步引导理财基金直接服务实体经济。”他说。
金融直接融资工具业务采用资格准入管理。截至目前,有44家商业银行具备开展直接融资工具业务的资格。工、农、中、建、交等大型国有银行尚未全面开展直接融资业务,这给国有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提供了拓展业务的机会,或成为商业银行转型发展的“新窗口”。
建议引入记录注册系统
银行业金融登记托管中心总经理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金融发展直接融资应纳入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体系的顶层设计。
2016年8月,银行金融登记托管中心成立,负责金融直接融资工具和银行理财计划的综合服务。直接融资工具体系建设迈出了关键一步。业内人士表示,金融直接融资工具仍面临产品缺乏统一标准、许多问题没有制度可循的局面,因此,仁众要建立相应的制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肖宇说:“注册制度可以代替资质准入管理。推出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初衷是促进理财业务和信贷业务的分离,在理财业务和自营业务之间建立一道防火墙。因此,建议Return设计产品的初衷和功能标准,引导银行将工具审批与信用审批分离,建立直接融资业务的审批模式,打破刚性的赎回思维,有效控制信用风险,充分加强信息披露,约束融资主体的自律行为,构建高效、绿色的直接融资服务渠道。”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包商银行肖宇:理财直融工具或成转型“新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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