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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李金阳
在最新的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继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被列为今年的重点任务。
回顾2016年,“营改增”全面实施,全年减税5000亿元。2017年,减税和减费规模不会下降,预计将达到5500亿元。
企业减税和减负已取得初步成效,但仍存在诸多挑战。3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指出,从总体上看,减轻企业负担涉及到振兴经济,这也是近期改革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春天河流管道鸭子先知。人大代表、科伦药业(002422,BUY)董事长刘革新对企业日常经营中的负担有着深刻的体会。刘革新认为,企业沉重的税收负担导致许多企业无法在R&D投资和改善员工生活。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下降了,甚至有些企业甚至成了生存的问题。
为此,刘革新在今年两会期间提出了《关于减轻创新型制造企业税收负担的建议》,并提出了四点建议:扩大间接税政策的优惠范围,延长研发支出的扣除期限,调整研发支出的附加扣除比例,加大对西部创新型企业的税收激励。
减轻创新制造企业的负担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创新药物与仿制药的产值之比约为3: 1,而中国为1: 3。
资本自然是追逐利润的。如果原始新药不能大于成本投入的收入,他们就会对原始新药失去兴趣,不遗余力地进行“短而快”的模仿。“一药多制”的局面经常出现,这自然不能造就出在药物研发、生产和销售方面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企业。
在残酷的生存环境下,一场深刻的自我调整正等待着所有中国制药企业。如何走上“知难而进”的产业振兴之路?刘革新说,突破的唯一途径是创新。“即使你吃不起,你也必须创新”,这是刘革新对创新的非凡坚持。
作为大输液行业的领导者,科伦药业在医疗创新的道路上从未止步。自2013年以来,科伦药业在R&D的投资已超过15亿元,占销售收入的6%以上。共有92个申报项目,49种优秀药物已被批准用于临床。与此同时,在癌症、感染、糖尿病等10多种重大疾病中已开发出300多种主要药物,并已进入中国医药企业创新的第一方阵。
然而,创新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如果企业没有利润或微利,创新将无法持续。事实上,这种尴尬并不仅限于医学领域。
据相关统计,从2009年到2014年,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税负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从2009年的63.64%上升到2014年的94.37%。受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企业对各种负担和经营困难的主观感受有所增加,要求加大减负力度的呼声仍然很高。
在今年的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和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发布会都提到“减轻企业负担”。3月5日,李克强总理强调,2017年的重点任务是继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落实和完善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的政策,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创造简单、透明、公平的税收环境,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在3月4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傅莹提到,经济发展,首先是企业的发展。近年来,经济下行压力相对较大,与国际环境不同。企业对税费更加敏感。总的来说,减轻企业负担涉及振兴经济,这也是近期改革要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
两会期间,企业减负成为NPC代表们的热门话题。刘革新呼吁对制造业进行“减税”,特别是对作为科技创新主力军的创新型制造企业,这已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财政和税收改革是“硬骨头”
减轻企业税负一直是企业减负的重点。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始于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以2014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规划为顶层设计。目前,取得了一系列进展和成果:营改增改革全面启动,资源税改革顺利推进,消费税范围逐步扩大,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启动。
然而,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正视不足。本轮财税体制改革仍有许多“深水区”需要推进,2017年仍有许多“硬骨头”需要“咀嚼”。
首先,当前的税收结构让企业感到沉重。根据海通证券(600837,BUY)的研究报告,间接税(流转税等。)占60%,直接税(所得税等。)占2016年中国税收的40%。中国直接税的比重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而且在新兴经济体中也不高。
在以间接税为主的税收模式下,现阶段中国政府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针对直接税,如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额外扣除研发支出等。
在间接税激励方面,政策相对较少,适用范围相对狭窄。例如,刘革新表示,“增值税即征即退”目前仅适用于极少数领域,如软件行业、飞机维修、铂金及铂金产品等高科技行业未在此列出。创新型制造企业的特点是人力资源成本高、研发投资大、利润不确定。如果人力支出不能从增值税中扣除,创新型企业的税负将会大幅增加。
在创新的道路上,刘革新深切感受到中国创新型制造企业面临的税收环境。他认为,对于利润税率(总税收支出/总利润)超过90%的制造企业,目前的税收激励总比没有税收激励好,而对创新支出的税收激励极其有限,无法达到刺激企业增加R&D投资的目的。
此外,一些优惠政策在行业和地区实施时并不完善。
以制药业为例,一种新药的研发周期大约需要10至15年,从研发开始到批准生产。但是,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当年实际技术开发费用扣除不足的部分可以结转,在5年内按照税法规定扣除。毫无疑问,R&D的药物周期远远超过了五年的结转扣除期,更不用说原来研究药物的R&D周期更长了。
根据海通证券的研究报告,从微观角度看,中国企业的税收负担占商业利润的68%,而中国大部分非税收入由企业部门承担。创新型制造企业正处于两难境地——R&D投资越多,利润越少;放弃吧,没有未来。
扩大优惠待遇范围,制定差别政策
改革开放30年来,每一次重大的经济社会改革和财税体制改革都是“先行者”。财税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排头兵”,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无疑是“十三五”期间改革的亮点。
面对改革举步维艰的深水区,财税改革如何继续发挥“先锋”作用?
“十三五”规划提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统一的全国市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现代财政体制,建立税收科学、结构优化、法律健全、公平规范、征管高效的税收体系。
针对创新型制造企业面临的税收环境,刘革新在今年两会提交的《关于减轻创新型制造企业税收负担的议案》中提出了相应的改革建议。
在现行税制结构的前提下,刘革新提出扩大间接税政策的优惠范围,延长研发支出的扣除期限,调整研发支出的扣除比例。
2016年初,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并完善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将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空航天和新材料等8个高新技术产业列为国家重点支持领域。因此,刘革新提出将间接税优惠政策扩大到上述八个高技术产业的国家创新型制造企业。
与此同时,刘革新建议将研发支出的结转扣除期延长至10年或15年。以他山之石为镜,加拿大可以进行3~10年的演绎;根据美国税法,如果企业当年亏损或未能缴纳所得税,计算出的R&D费用减免税可结转3年和7年,R&D费用减免税最长可结转15年。刘革新认为,延长研发支出的扣除期将为R&D周期较长的行业带来实实在在的结果。
为了减轻创新型制造企业的税收和负担,解决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布局的实质最终是激发企业的创新能力。
可以说,对企业R&D成本影响最直接的是“研发支出的扣除”。我国2008年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研发费用按150%的比例扣除。财政部税务总局局长王曾表示:“完善抵扣政策,有利于引导和促进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为经济持续增长和结构调整提供新的动力。”这一次,刘革新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希望一方面可以将附加扣除的比例从150%提高到200%以上,另一方面可以实行阶梯扣除,每年增加的研发支出可以扣除更高的比例,从而鼓励企业逐年增加对R&D的投资。
此外,刘革新还提到了东西部地区税收强度的差异。在现行优惠政策下,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西部企业,与东部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优惠税率没有区别。
根据刘革新的分析,如果税率不倾斜,可能会影响西方企业的创新能力(爱吉、净值、信息)。要增强西部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活力,平衡东西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可以通过重叠税收优惠或设立分阶段的西部优惠措施,加大对西部地区创新型企业的税收优惠。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全国人大代表刘革新:为创新型制造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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