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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99年的第二轮土地承包中,新市镇长安第一社没有平整土地,导致20多名村民长期拥有土地承包权。现在土地得到确认,这20多名村民将面临永久缺乏土地的可能性。村民的合法土地承包权被村民举手表决。市农经局和市长未能出面调解(退休的村支书阻止了他们)。我希望有关部门能为我们作出决定,收回我们合法的土地承包权,从而得到我们应得的。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村民自治大于国家行政法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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