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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诸城一名19岁的男子王(音译)已经养成了偷窃的习惯。他饿了,从路边成人商店偷电动车、电动车电池甚至性玩具。近日,王再次盗窃时,被诸城市公安局刑警队民警当场抓获。
1月22日下午4点,诸城市公安局刑警队第一中队的警察在诸城市人民购物中心附近巡逻时,发现一名年轻人在人民购物中心的电动车停放区四处张望。警方判断该男子可能在等待偷窃的机会。果然,当这个人发现周围没有人注意到他时,他蹲下来偷了别人电动车的电池。警察迅速向前冲,当场抓住了犯罪的人。经过现场调查,这名男子名叫王,19岁,因为没钱上网,想偷电池换钱,并称这是第一次盗窃。当警察看到王说话支支吾吾时,他们推断他在撒谎。经过民警耐心教育,王多次供认盗窃犯罪事实。
据王介绍,初中毕业后,他一直无所事事,后来迷上了网络游戏,整天泡在网吧里。他多次回家要钱上网,被家人训斥,于是他决定偷电动车和电池来卖钱。自2014年11月以来,他已经犯罪10多次,涉案金额超过2万元。令警方懊恼的是,1月5日凌晨,王在诸城市富贵路24小时无人售票大厅偷了一件成人用品。至于为什么连性玩具都被偷,王解释说:“我觉得我有点控制不了,我想把所有的东西都拿走,而性玩具送朋友是没用的。”
目前,王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潍坊新闻网记者张少华通讯员周贤江卢伟)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山东一19岁男子偷盗成习惯 偷了不用送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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