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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京1月16日电一名南京市民为了从父亲的单位领取养老金,被要求出具母亲健在的证明。为此,他找到了警察局。然而,警方明确表示,警察局不能签发“居住证明”。
不久前,70多岁的南京市民闫涛的父亲老阎去世。老阎退休前在一家外企工作,通常通过银行转账领取养老金。闫涛将父亲去世的消息传到父亲所在的单位后,单位表示,虽然老阎去世了,养老金将不再发放,但单位有政策规定,每年向其未亡配偶发放一定的养老金。
听到这个消息,闫涛按照父亲所在单位的要求准备了相应的材料,并领取了养老金。在所需材料中,闫涛找到了一份“生活证明”。"有必要证明我母亲还活着。"闫涛说,他也理解父亲所在单位的意图,因为他担心有人会要求养老金。虽然闫涛的母亲还活着,可以让他父亲单位的人看一眼就知道,但是他父亲单位不在家,他单位的人也不愿意来南京调查核实,所以证明他母亲是否还活着就成了一个难题。
经过多次走访,闫涛通过社区居委会出具了居住证明,但他父亲所在的单位不承认。那我们该怎么办?无奈之下,闫涛拨打了“12345”求助热线。这一帮助信息很快被反馈到闫涛母亲户籍所在地新街口派出所,但派出所束手无策,无法出具这样的“居住证明”。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男子需开具母亲“健在证明” 派出所也犯了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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