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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刘虎董泽文)南充市仪陇县一名少年与父母离异,与祖母同住。2013年底,当学生在家失业时,他和他的同事多次抢劫学生,当时他只有14岁。昨天,记者从仪陇县法院获悉,这名少年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少年多次抢劫小学生共141元 获刑3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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