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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香港四月四日电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四日在香港表示,“一国两制”是例外,不是惯例,惯例是“一国一制”;“一国两制”没有国际标准,但国际标准是“一国一制”。由于中央政府的额外授权,香港享有高度自治。
梁振英当天在香港举行的“基本法颁布25周年研讨会”上发表主旨演讲时说:“基本法颁布后,政制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前进,应该不会比我们白纸黑字写基本法更困难,除非我们刻意为香港制造问题。”
梁振英说:“基本法颁布25年来,原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和咨询委员会(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委员)的不同政见和不同立场,都让我们怀念曾经一起为香港奋斗的希望和光荣。众所周知,前所未有的“一国两制”,率先落实的责任落在香港人身上。我们致力于国家和香港。当我们遇到难题时,我们会找到十个解决办法。没有人会提出问题。”
梁振英说,众所周知,“一国两制”是个例外,不是例行公事,例行公事就是“一国一制”;“一国两制”没有国际标准,国际标准是“一国一制”。因此,没有人利用国际标准在草拟《基本法》时制造困难。众所周知,香港是一个高度自治的地方政府,因为有中央政府的额外授权。因此,香港必须走自己的路,为这个高度自治和非主权的地方选举想好自己的计划。"
因此,梁振英说,没有人利用国际标准在起草《基本法》的过程中制造问题。众所周知,香港是一个高度自治的地方政府,因为有中央政府的额外授权。因此,香港必须走自己的路,为这个高度自治和非主权的地方选举想好自己的计划。"
梁振英说,《中英联合声明》关于行政长官产生的规定是:行政长官在当地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在草拟《基本法》的初期,有很多关于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建议,但在草拟过程中并没有达成共识。征求意见稿的有关附件,即《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列出了五项主要建议,以征询香港各界的意见。五个方案中,有两个是普选行政长官的方案,但都没有“公民提名”,更没有“公民提名”。没有人说没有“公民提名”的普选不是真正的普选,更不用说没有“国际标准”。
梁振英强调:“通过起草和实施基本法,我们保持了香港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今天,我们比回归前拥有更多的民主、自主和自由。我们在香港很棒。”
梁振英表示,《基本法》已拨出0/123650/123840,让香港的政制得以向前发展。如果今年,即《基本法》颁布25周年,根据《基本法》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行政长官普选方案可以落实,那么在2017年,即香港回归20周年之际,“一国两制”下的高度自治的行政长官可以首次由普选产生,香港社会将会是一个更了不起的社会。
同日,梁振英在回答媒体提问时也表示,特区政府将很快向特区立法会提交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的方案,希望广大市民和立法会议员了解《基本法》中的相关政治制度,包括最终普选行政长官的立法意图。
梁振英指出,摆在每个人面前的选择是:遵循选举委员会选举行政长官的方式;或者根据《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八月三十一日”的决定,行政长官将于2017年由普选产生。现在,越来越多的人甚至呼吁立法会议员投票支持特区政府的政改方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结束)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梁振英:“一国两制”没有国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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