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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5日电据大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综合报道:近日,经大连市委批准,大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对原大连市委常委、副局长陈严重违纪案件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年向被监督企业借用车辆自用,多次接受被监督企业宴请;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跑官跑官”;违反廉政纪律,收受他人财物的;违反工作纪律,干预纪律,干预市场经济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经营活动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
陈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失去了理想信念,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十八大后仍然没有收敛或收敛。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大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开除陈的党籍,并报大连市委员会批准;大连市监察局报大连市政府批准并被撤职;收集他们的纪律收入;将涉嫌犯罪、线索及相关资金、材料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陈的简历
陈,,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1984年加入工作。
曾担任大连劳动服务公司经理;大连市SASAC纪委书记。
2011年10月,他担任大连SASAC市委副书记、委员。
2017年6月,他被怀疑严重违反纪律,并接受了检查。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大连市国资委原副主任陈吉彦被开除党籍 涉"跑官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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