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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十一月一日电

中俄总理第二十二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邀请,俄罗斯联邦总理阿德·梅德韦杰夫于2017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正式访问。

访问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习近平主席会见了梅德韦杰夫总理,李克强总理与他举行了中俄总理第二十二次定期会晤,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会见了梅德韦杰夫总理。

一个

两国总理(以下简称“双方”)强调,在两国元首的战略指导下,当前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持续、快速、稳定发展,正处于历史最好时期,呈现出更加积极的趋势。高度的政治互信和密切的战略合作是双边关系高水平的重要标志。成熟稳定的中俄关系不仅是实现两国各自安全与发展的保障,也是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的重要积极因素和建设性力量。

中俄总理第二十二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双方满意地注意到,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建立以来,为推动两国在经贸、投资、能源、人文和地方等领域的务实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双方同意进一步完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充分利用中俄投资合作委员会、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中俄人文合作委员会、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以及中国东北、俄罗斯远东和贝加尔地区政府间合作委员会,不断深化和扩大中俄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中俄总理第二十二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双方重申,将继续坚持《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原则,本着平等互信、相互支持、共同繁荣、世代友好的精神,继续把发展相互关系作为外交重点,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等核心利益方面加强相互支持,扩大和深化各领域合作,加强人文交流,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密切协调与合作,推动中俄关系进一步发展。

双方指出,2017年以来,双边贸易强劲反弹,相互投资稳步增长,能源、航空、航空、农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战略性大型项目合作取得积极进展。双方表示愿共同努力,充分挖掘双边经贸合作潜力,提高合作质量和水平。为此,双方同意:

——促进贸易稳定增长,着力改善贸易结构,扩大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农产品(000061,诊断类股)的贸易规模。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等新贸易模式的发展。扩大相互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稳步推进战略性大项目实施;

-推动解决双边贸易和投资合作中的障碍和问题,提高便利化水平;

——继续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欧亚经济联盟对接,确保欧亚经济持续发展,推动签署《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定》;

-支持在欧亚建立经济伙伴关系,积极评价两国有关部门就中俄欧亚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联合可行性研究所开展的工作;

——积极探索和推进数字经济合作,创造新的合作增长点;

——充分利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俄博览会、圣彼得堡国际经济论坛、东方经济论坛等重要展览平台,促进两国地方和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在执行1996年4月25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领域合作与交流协定》的框架内,继续发展两国在反垄断和竞争政策领域的有效合作;

-支持两国主管部门深化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合作,加强多边框架内的沟通与协调;

——加强中俄海关务实合作,积极实施两国战略合作项目,支持中欧通关便利化,推进国际物流渠道建设;

——总结评估重点合作项目实施情况,优化升级合作项目,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继续实施海关执法互助合作,共同打击跨境走私犯罪、侵犯知识产权、偷税漏税等违法活动,维护健康有序的贸易环境;

——稳步推进海关贸易统计和风险管理合作,防范违反海关法的风险。继续推进中俄边境海关合作,开展区域通关合作,促进区域经济贸易发展;

——共同加强海关与企业界的合作,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创新合作模式,为中俄企业发展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

-在多边和区域框架内加强海关事务的协调,共同促进合作与发展;

——继续推进交通、跨境基础设施、物流等关键领域的项目合作;

——推动通江——以下宁斯科耶铁路桥、黑河——布拉戈维申斯克公路桥、黑河——布拉戈维申斯克跨河索道如期竣工,继续谈判,尽快签署东宁——波塔夫卡公路桥建设运营政府间协议;

——进一步扩大航空空运输互利合作,继续发展中俄航空空直航,为对方空运输企业飞越提供便利;

——继续加强两国在空航空设备适航认证方面的合作,尽快完成两国政府关于促进空航空安全的协议及其适航实施程序的修订工作,为两国民航aviation/きだ0/提供指导

——继续解决我国ssj-100飞机上安装的sam146发动机的适航认证问题;

——完善两国创新合作机制,进一步挖掘创新领域合作潜力,推进务实项目合作;

-深化两国在R&D科技优先领域项目的合作,积极探索共同参与实施科学仪器的可能性;

-我们高度重视空间领域的双边合作。这一领域的合作发展对增进双边互信具有重要意义,符合中俄两国的创新、科技和社会经济发展;

——双方对中俄航天领域合作现状表示满意,强调应切实落实2017年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航天局和俄罗斯联邦国家航空航天公司2018-2022年航天合作纲要》,巩固和加强运载火箭和发动机、月球和深空探测、地球观测、航天电子(600879)

——为扩大本币在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创造条件,继续发展银行间合作、支付系统和支付服务合作、保险合作;

-为满足中俄贸易和投资增长的需要,双方同意在遵守现有监管框架和世界贸易组织义务的基础上,促进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的网络布局以及金融市场的一体化,同时确保两国金融监管当局之间更好的交流与合作;

——继续发展两国对口部门、机构和企业在信息通信技术领域的合作,支持智能交通应用示范,推广和使用国家管理自动化技术(电子政务),共同开发包括操作系统和专业行业软件在内的软件。加强电信合作,降低国际漫游费用。加强公共移动通信和广播电视等无线电频率的协调;

——积极评价两国互联网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取得的成绩,将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商务合作,扩大双向贸易;

——加强数字对象编码标准管理机构框架内的合作,加强在国际场合的地位协调;

——在工业合作小组委员会框架内,加强在民航、设备、机床、汽车、造船、化工、制药、钢铁和有色金属冶金、稀土和电子信息等领域的合作;

——在互利和商业原则的基础上,扩大和深化远程宽体客机和民用重型直升机项目的合作;

——在环境合作取得积极成果的基础上,巩固和加强在跨界水质保护、跨界自然保护区建设、环境灾害应急联络等领域的合作。促进固体废物处理等领域的合作,在上海合作组织和金砖国家框架内促进环保交流与合作;

——不断深化两国在农业科技创新和动植物疫病防控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扩大两国农业贸易和农业投资合作。加强双边渔业合作。促进两国边境地区的农业投资和发展合作;

——促进两国在标准化、计量和合格评定领域的对接和相互认可,扩大国家质量基础领域的信息交流,为提高双边贸易水平创造条件;

——进一步深化卫生检疫领域的合作。加强食品和农产品检验检疫合作,促进食品和农产品在安全条件下相互准入。

双方强调,中俄投资合作委员会应进一步发挥重要平台作用,改善两国投资环境,积极拓展合作领域,重点推进中俄投资合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确定的重大投资项目,发挥两国优势互补优势,促进能力合作,不断提升两国投资合作的规模和水平。为此,双方同意:

——加强两国在高铁技术、设备、投融资等方面的全面合作,推动莫斯科-喀山高铁项目早日启动;

——依托中俄投资合作委员会秘书处平台,研究解决重大投资项目实施中的相关问题;

——深化节能和能效提升合作,深化节能技术研发和推广、能效贸易和投资促进、能效示范项目开发合作。

双方高度评价中俄能源合作取得的成就,愿继续巩固和发展中俄能源战略伙伴关系。为此,双方同意:

——继续全面拓展油气领域合作,稳步实施现有合作项目和政府间协议,推进上、中、下游一体化合作;

——加强整个产业链在电力领域的合作,开展包括标准认证领域在内的电力政策协调;

——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煤炭、水电等领域的合作;

——本着利益平衡、互利共赢的原则,我们将根据2016年11月7日《中俄政府首脑关于深化和平利用核能领域战略合作的联合声明》,继续开展核能领域的合作。

双方一致认为,两国地方合作已取得丰硕成果,应进一步挖掘中国东北与俄罗斯远东和贝加尔地区政府间合作委员会、中国长江上中游地方合作委员会和俄罗斯伏尔加河联邦区地方合作委员会等地方交流机制的潜力。为此,双方:

——高度评价中国东北、俄罗斯远东和贝加尔湖政府间合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成果,将继续完善合作机制,丰富合作内容;

——积极评价《中俄远东和贝加尔开发合作计划》的编制进展,建议两国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协调,尽快完成编制工作,为两国地方和企业合作提供政策指导;

——中国在参与俄罗斯远东跨越式发展区和自由港开发建设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将继续支持中国企业在俄罗斯远东地区港口物流、资源开发、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等领域开展互利合作,并建设一批示范项目;

-同意在中国东北、俄罗斯远东和贝加尔建立工业委员会,进一步协调工业委员会的工作,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两国企业之间的交流。为实施在中国东北、俄罗斯远东和贝加尔湖的投资项目,将研究围绕跨境合作项目建立跨境经济合作区的可能性。制定“滨海一号”和“滨海二号”国际交通走廊联合开发的政府间文件和建设规划;

中俄总理第二十二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探索编制黑瞎子岛联合保护开发规划,包括建立保护开发工作机制;

——对中国长江上中游地区与俄罗斯伏尔加河联邦区合作取得的进展表示满意,积极评价中国长江上中游地区与俄罗斯伏尔加河联邦区地方合作委员会在促进两国经济发展、扩大科技、教育和文化合作、加深两国人民传统友谊方面发挥的作用。在现有的“长江-伏尔加河”地方合作机制框架内,我们将继续推进投资和产能合作,选择合适的地区建设工业园区,并为伏尔加河沿岸的联邦区编制投资指南。支持两个地区在教育、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合作,继续联合举办两个地区的青年论坛;

中俄总理第二十二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支持中俄区域合作与发展投资基金的建立和运行。

双方高度评价中俄文化合作,指出坚实的社会基础是中俄关系长期发展的保障。双方认为,《中俄人文合作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和人文合作的不断发展和深化,对巩固中俄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双方:

——对“中俄媒体交流年”框架内的活动表示满意,举办此次活动对增进两国人民的相互了解、促进传媒业的共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双方将支持进一步扩大两国在广播、电影、电视、平面媒体、传媒产业和新媒体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我们高度重视教育领域的合作成果,力争在扩大教育领域交流共识的基础上,到2020年实现派出10万名交流人员出国留学的目标。双方鼓励两国大学建立直接联系,继续推进深圳MSU BIT大学的建设和招生,大力支持中俄同类大学联盟扩大合作,为北京大学和莫斯科大学共同牵头的中俄综合大学联盟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双方支持在语言教学领域的合作,并将根据互惠原则,在两国法律框架内,确定在俄罗斯建立孔子学院和在中国建立俄罗斯中心的条件和运作模式。双方同意继续举办中学生夏令营、冬令营、大学艺术节、语言竞赛、俄罗斯艺术大师班、智库对话、合作研究等制度化活动;

中俄总理第二十二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双方同意扩大在培训高技能人才和促进职业教育方面的合作。2019年,中国将派代表团赴俄罗斯喀山参加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

——相信加强文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将对加深两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传统友谊发挥积极作用。双方同意继续定期举办文化节、文化聚会等活动,促进两国专业艺术团、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机构建立直接联系,深化合作。双方高度评价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永久展览厅的设立,将进一步支持莫斯科中国文化中心和北京俄罗斯文化中心的活动,促进文化交流的正常发展,加强两国文化交流与合作;

中俄总理第二十二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对卫生领域的合作表示满意。双方同意继续推进在传染病防控、卫生防疫监督、灾害应急、医学教育、慢性病防控、传统医学与现代医学融合发展前景研究、现代医学技术应用、卫生系统发展、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等领域的合作。进一步加强卫生与医学教育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等多边框架内的合作;

中俄总理第二十二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对中俄体育交流与合作的成果表示满意。他高度评价了2016年在哈尔滨举办的首届中俄冬季青年运动会,并表示将以北京2022年冬季奥运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冬季运动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冬季运动的发展和普及。积极评价2017丝绸之路国际拉力赛,同意进一步推进体育研究领域的务实合作。期待2017年11月在广州举办第七届中俄夏季青年运动会,2018年在俄罗斯举办第二届中俄冬季青年运动会;

中俄总理第二十二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对中俄在旅游领域的合作发展迅速表示满意,同意继续积极合作,优化证件办理程序,简化旅游手续,为游客在接待国逗留创造舒适条件;

——高度评价近年来两国电影合作取得的成就,同意进一步推进两国电影合作,引进对方国家的电影进行商业发行,交换电影档案;

——重申将继续扩大档案领域的合作,推动档案展览、档案文献编纂出版、档案信息交流等合作项目的进一步实施;

——我们强调青年领域交流合作的重要性,认为应继续扩大两国青年交流的规模和范围,深化青年创新创业领域的合作,让更多的青年成为中俄睦邻友好的使者和创新伙伴。

双方强调,中俄边境的睦邻友好、和平稳定是顺利推进两国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坚实基础。中俄边境联合检查对于准确划定国界,维护中俄边境的清晰与稳定,维护边境地区的和平与安宁,促进两国边境地区人民的交流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双方:

——认为跨境水资源是中俄两国的共同财富,合理利用和保护跨境水资源合作是两国务实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愿意继续共同努力,不断推动两国跨境水合作的发展;

——我们愿意继续加强两国边境口岸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如通江-宁斯克耶铁路口岸、黑瞎子岛-大乌苏里岛公路口岸、黑河-布拉戈维申斯克公路口岸和步行口岸等,继续致力于确保两国公民驾驶8辆以下小型汽车通过公路口岸进出中俄的问题,修改1997年1月27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中俄边境口岸的协定》

中俄总理第二十二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继续合作开发中俄边境口岸;

——加强沟通愿与我们在防灾、救灾和应急救援领域开展合作,重点是灾害监测与预测、应急通知、风险评估、事故救援技术交流和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务实合作。

双方指出,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世界格局正处于加速演变的历史进程中。各方应在维护全人类团结和共同利益的原则基础上,努力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更加公正持久的多极格局,在坚实的法律基础上促进各国互利合作,共同缔造人类命运共同体。

世界经济正在逐步复苏,国际贸易和投资正显示出复苏的迹象。由于增长动力不足,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不完善,各国各地区发展不平衡,经济持续增长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

双方呼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建设开放的世界经济,克服全球经济增长问题,推动开放、包容、包容、平衡、共赢的经济全球化,维护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维护基于规则的开放、透明、包容、非歧视的多边贸易体系,反对贸易保护主义。

双方重申坚持金砖国家战略伙伴关系,在金砖国家第二个黄金十年期间全面加强政治、经济和文化领域的合作。俄方高度评价中国担任2017年轮值主席国,感谢中国成功举办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议和新兴市场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话。双方支持通过金砖五国加等合作模式,建立更广泛的金砖五国伙伴关系网络,加强与其他一体化机制、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对话与合作,扩大对话和持续合作,促进发展。

中俄总理第二十二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中俄高度评价2017年5月在北京举行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峰会论坛。各方就政策与发展战略挂钩、加强互联互通和务实合作等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富有成效的讨论。双方强调,将积极落实两国元首达成的共识,在公开、透明、兼顾彼此利益的基础上,继续制定建立“欧亚经济伙伴关系”的相关措施,推动区域一体化进程。

中俄总理第二十二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双方认为,应建立区域内经贸合作的制度安排,鼓励各种形式的区域经济合作,促进贸易、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货物、资本、服务和技术的自由流动,促进中俄和整个地区的经济发展。

双方表示,中俄将继续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密切合作,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在维护地区和世界安全与稳定、开展富有成效的互利经济合作和人文交流方面发挥作用。

双方认为,上海合作组织吸收印度和巴基斯坦为成员国,极大地增强了该组织在各关键领域的合作潜力,应尽可能有效地利用扩大带来的机遇。

中方表示愿意积极协助在俄罗斯举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俄方重申支持中方提出的上海合作组织2017年至2018年轮值主席国工作计划,并将推动其顺利实施。

俄方高度评价中国在担任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CICA)主席期间为巩固各领域合作所做的努力。中俄将继续与各方携手推进亚信进程。

中俄总理第二十二次定期会晤签署了以下文件:

-"中俄总理第二十二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中俄投资合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纪要;

——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纪要;

——《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第21次会议纪要》;

——中国东北、俄罗斯远东和贝加尔湖地区政府间合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纪要;

-“中俄人文合作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纪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俄罗斯联邦海关总署关于在相互承认和合作具体商品监管结果的框架内交换集装箱检查设备扫描图像信息以提高海关监管效率的议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俄罗斯联邦海关总署风险管理合作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俄罗斯联邦农业部关于俄罗斯小麦进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俄罗斯联邦农业部关于出口中国的俄罗斯葵花籽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俄罗斯联邦农业部关于出口中国的俄罗斯亚麻籽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俄罗斯联邦农业部关于出口中国的俄罗斯荞麦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俄罗斯联邦农业部关于出口中国的俄罗斯燕麦的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

——2018-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航天局与俄罗斯联邦国家航空航天公司空间合作纲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和俄罗斯联邦卡累利阿自治共和国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政府和俄罗斯联邦卡累利阿自治共和国政府在经济、贸易、科技、社会文化和人文领域的合作协定》。

会议期间,双方还签署了一系列合作文件。

双方同意,中俄总理第二十三次定期会晤将于2018年在俄罗斯举行,具体时间将通过外交渠道另行商定。

俄罗斯联邦、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总理

李克强·阿德·梅德韦杰夫

2017年11月1日,北京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朱颖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中俄总理第二十二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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