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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报道,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对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委书记、副主任黄仕芳严重违纪案件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过调查,黄仕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长期从事迷信活动;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非法干预人员安排和收受财物的;严重违反廉政纪律,收受礼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黄仕芳丧失了理想信念,严重违反了党纪。此外,十八大后,他仍然没有收敛或停止他的手,这是性质恶劣和严重的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报省委批准,决定开除黄仕芳的党籍,取消其退休待遇,终止其惠州市第十一届党代会代表资格,没收其党纪收入,并将涉嫌犯罪、线索和有关资金、资料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黄仕芳被开除党籍 长期搞迷信活动

黄仕芳简历

黄仕芳,男,广东博罗人,汉族,1953年2月出生。他毕业于广东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位。他于1975年1月参加工作,并于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2年9月以后,任博罗县福田公社易刚大队团支部书记、民兵营长(工作时间确定为1975年1月);

1973年9月后,他在华南农业大学农学系学习。

1976年12月以后,他担任惠阳区农业局种子干部;

1983年12月后,任惠阳区农业局种子司副科长、种子公司副经理(主持全面工作);

1985年12月后,任惠阳区农业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

1988年10月以后,他担任惠州市农业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1989年3月后,他担任博罗县副县长;

1990年5月以后,担任博罗县委副书记、县长(期间:1995年3月至7月,参加广东省委党校中青年党政干部培训班);

1996年7月以后,他担任惠城区委书记;

1998年6月后,任惠州市委常委、惠城区委书记;

2002年8月后,任惠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3年6月以后,他担任惠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自2006年10月起,他还担任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06年12月后,任惠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07年1月以后,他担任惠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10年12月后,任惠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主任级干部);

2011年2月后,他担任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2011年3月,他担任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

2017年2月,他被怀疑严重违反纪律,并受到调查。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黄仕芳被开除党籍 长期搞迷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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