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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5月22日电据报道,原内蒙古日报党委书记、社长(正处级)刘景海涉嫌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已被内蒙古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移送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7年5月22日,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告知被告人刘景海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对被告人刘景海进行了讯问,并听取了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意见。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刘景海利用其担任内蒙古日报党委书记、社长、杜文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与其他人合作,侵吞杜文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巨额财产;利用《内蒙古日报》党委书记、社长的职务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给予个人的,依法追究其贪污、贿赂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刑事责任。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内蒙古日报社原社长刘惊海涉嫌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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