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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是一所大学财经学院的教授。他多年来对证券投资做了大量的研究,被公认为校园“股神”。由于工作和兴趣都与证券投资有关,林在业余时间经常与等校友见面,爬山涉水,谈论股市、投资等信息,与陈结下了深厚的友谊。2013年,陈某作为C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财务顾问成员,参与了Y公司和C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策划,了解了重组计算结果,成为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知情人。

大学教授靠学生内幕信息炒股赚1千余万 均被判刑

在内幕消息敏感时期,与林保持着频繁的电话联系,并将Y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消息泄露给了志同道合的老师。随后,在Y公司股票停牌前,林利用亲友账户集中交易Y公司股票,短短几个交易日累计交易金额超过890万元,利润超过1470万元。

根据《证券法》第76条的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在内幕信息披露前买卖公司的证券,或披露该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林通过学生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关系获得内幕信息,并在Y公司宣布停牌前准确“潜入”,与其他投资者相比“遥遥领先”。然而,这一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关于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情人将内幕消息泄露给老师林,校园“股神”坠入祭坛。因此,师徒二人都陷入了内幕交易的泥潭,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令人唏嘘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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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林、的内幕交易和内幕信息披露行为。判处林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万元;陈某被判处5年监禁,罚款135万元。

作为一名财经大学的教授,林本应该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来教育人,但由于一时的贪婪,他成了内幕交易罪的囚犯。作为一名投资咨询公司的专业人员,陈某违法泄露了内幕信息,这也给他的生活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污点。

本案警示我们,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不得披露或使用与公司经营和财务相关或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披露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一旦接触内幕交易行为,最终都会逃脱法律制裁。特别是随着大数据“捕鼠”技术的应用,即使内幕交易者的“反侦察”能力再出色,他们也无法逃脱大数据系统的“醒目”。如果你让自己和你的亲戚朋友因为想法不同而卷入内幕交易和其他利益纠纷,你只会坑害别人,伤害自己。俗话说:“如果你不伸出手,你会被抓住,如果你伸出手。”投资者应牢固树立思想防线,不信任所谓的“内幕信息”,不主动打听内幕信息,自觉抵制内幕交易非法利益的侵蚀,共同维护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秩序。

来源:简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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