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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1日综合报道据官方网站消息,原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鲍(副科级)涉嫌滥用职权、收受贿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移送兴安盟检察院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兴安盟检察院分院向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告知被告人鲍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对被告人鲍依法进行了讯问,并听取了其委托辩护人的意见。对兴安盟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鲍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履行职责,低价转让国有资产,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的;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法定收入,来源不明。差别非常大。依法追究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刑事责任。
包简历
鲍,男,蒙古族,1960年3月出生,科优中旗人,硕士,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07年至1996.03年,在益科兆盟计划委员会工作,担任财贸科科长、综合科科长、投资科科长;
1996.03年至1996.09年,任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副镇长;
1996.09-2000.09杭锦旗人民政府副旗长(1997.09-1998.07期间,在内蒙古党校县级领导工业经济培训班脱产);
2000.09-2001.03杭锦旗党委副书记、杭锦旗人民政府代理旗长;
2001.03-2005.04杭锦旗党委副书记、杭锦旗人民政府旗手(2001.05-2001.11年任广东省开平市市长助理);
2005.04-2009.02杭锦旗党委书记;
2009.02-2012.11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2.11-2012.12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2012.12-2013.01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2013.01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2016年4月,他被怀疑收受贿赂和滥用职权。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包生荣被提起公诉(图|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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