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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重庆市纪委网站报道,日前,经永川区委批准,永川区纪委对重庆永川工业园区凤凰湖管委会原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李明军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调查,李明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和谎报个人情况;违反廉政纪律和非法收受礼品;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李明军失去了理想信念,失去了纪律意识,毁了生活方式,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十八大后,他仍然没有收敛或停止他的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经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区委员会批准,决定开除李明军的党籍;经区监察局批准并报区政府解除公职;将涉嫌犯罪和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重庆永川工业园区凤凰湖管理委员会原副主任李明军被"双开"

李明军简历

李明军,男,汉族,1972年11月出生,重庆永川人,在职研究生学历。他于1992年8月加入工作,并于200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2.08-2002.09四川省永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公司员工;

2002.09-2003.05:重庆永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

2003.05――2007.02重庆永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国房分局局长;

2007.02-2007.06重庆市永川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房分局局长;

2007.06-2010.08重庆市永川区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国房分局局长;

2010.08-2012.02重庆永川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委员、副主任,重庆永川汇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

2012.02-2013.04重庆市永川区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重庆市永川区汇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

2013.04重庆永川工业园凤凰湖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重庆永川邢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

2017.04涉嫌严重违纪,接受检查。

来源:简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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