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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中国经济增长进入一个阶段转折点时,国有企业有必要走出旧范式,引入新范式,真正顺应“市场起决定性作用,政府发挥更大作用”的大趋势。
我们的记者高江红从北京报道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重启改革以来,国有企业改革是亮点之一。目前,大家都在等待中央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示。
“在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中,引入新文件非常重要,引入新范式可能更为重要。”6月18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张文魁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专访时表示,30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在各个层面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实践、设计和调整,形成了非常独特的改革轨迹,这就是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范式。
然而,这种范式的最终结果并没有使国有企业真正市场化。相反,国有企业在市场化与政策、独立与从属之间徘徊。
张文魁认为,当中国经济增长进入阶段性转折点时,国有企业有必要走出旧范式,引入新范式,真正顺应“市场起决定性作用,政府发挥更大作用”的大趋势。
也就是说,要有时间表地进行积极全面的产权改革,并在此基础上推进公司的治理转型和一系列重组,包括业务结构、资产负债、组织结构、管理流程、员工政策、薪酬福利、激励机制等。,从而实现企业的实质性再造和全球竞争力的重建。
旧范式回避产权改革
21世纪: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范式非常新。如何理解这个表达?
张文魁:在过去30年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各级政府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实践、设计和调整,形成了非常独特的改革轨迹,这就是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范式。
这一范式大致包括以下要点:第一,长期遵循务实思维,长期刻意回避产权改革,但不断追求激进的控制权改革;
其次,长期激进的控制权改革自发地走向渐进式产权改革,这使得产权改革形成严重的路径依赖特征,导致国有企业改革更加依赖内部人并被内部人所主导;
第三,产权改革是渐进的、摇摆不定的,具有机会主义特征和不确定性,与企业的业务、资产和债务重组相互作用;
第四,许多母子公司结构和集团化的国有企业选择分散的、突破性的产权改革方式,即保持母公司的国有体制不变,下属法人如后代公司实行多种多样的产权改革;
第五,借助非国有企业崛起带来的竞争效应和示范效应,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充分利用非国有企业崛起对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和重组提供的缓冲效应;
第六,控制权的激进改革和产权的渐进改革导致了企业改革的巨大成本,而改革时间的长时间拖延又大大增加了改革的成本,这构成了整个社会的代价,这不仅体现在经济支付上,也体现在公平正义上。当然,这里对中国国有企业改革范式的总结不一定完整,但它应该涵盖基本要点。
这种范式是在曲折中形成的,是历史的产物。在过去的十年里,我们已经看到越来越多的问题,这种范式难以克服。主要问题是产权改革政策的模糊性和摇摆性,以及由此衍生的许多其他问题。
21世纪:会出现什么样的问题?
张文魁:长期以来,国家希望避免产权改革,但为了避免产权改革,它往往通过加大控制权改革来弥补,最终导致失控的控制权改革和自发的产权改革。产权改革的模糊性、摇摆不定的态度和政策导致了实践中大量分散的产权改革,即国有企业不断分拆其后代进行产权改革。似乎许多资产和企业已经被激活或分散。然而,没有实施产权改革的顶层母公司却成了旧机制的大本营和二手仓库。国有企业集团不可能真正实现市场化。相反,由于分散的产权改革,整体的协同效应被削弱,一个群体的后代有不同的路线。
此外,也有计划经济遗产被反复清理,或清理旧和重生;资产重组、业务重组、债务重组层出不穷,重组成本不断上升,国有企业与政府的财务边界纠缠不清;公司治理薄弱,与党政机关的监督交织在一起,为中国国有企业构建了世界上最复杂的监督体系;到目前为止,它仍然被频繁的腐败和政商难分等问题所困扰。
这种范式的最终结果并没有使国有企业真正市场化,而是使国有企业不断地在市场化与政策、独立性与从属性之间徘徊。
现在,当中国的经济增长已经进入一个阶段性的转折点时,为了使国有企业真正顺应“市场起决定性作用,政府起更好的作用”的大趋势,有必要走出旧范式,引入新范式。
新的范式应该更加积极
21世纪:与旧范式不同的国有企业改革新范式的内容和特征是什么?
张文魁:新范式的核心内容是有时间表地进行主动和全面的产权改革,并在此基础上推进公司的治理转型和一揽子重组,涉及业务结构、资产负债、组织结构、管理流程、员工政策、薪酬福利、激励机制等。,从而实现企业的实质性再造和全球竞争力的重建。
旧范式也包含了产权改革的内容,但它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被动的、被动的产权改革,而且过程是渐进的,进展缓慢,常常摇摆不定。在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陷入经营困境之前,不应该大规模实施产权改革的新范式,也不应该采取混日子、不负责任的机会主义态度。相反,要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时间节点,制定具体的时间表,力争在2020年前基本完成全面产权改革和一揽子重组。
21世纪:哪些企业应该首先进入新范式改革的行列?
张文魁:整体产权改革的重点是那些大型和超大型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集团企业的顶级母公司,包括中央企业的母公司。除了转变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母公司外,大部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都要实施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和相应的公司治理改革。很少有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大型国有企业能够保持国有独资状态,但它们也可以探索多个国有机构的股权多元化。对于广大的国有中小企业,我们可以实行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各种放开经营的政策。
与此同时,在上述产权改革的基础上,公司治理应进行实质性的变革,并大力推进一揽子重组,使大多数国有企业的业务结构更加合理,资产负债表更加健康,组织体系更加精细和灵活,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得到加强,三大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与市场接轨。如果能够实施这样的改革和重组,那些在行业中占据重要地位的大型和超大型集团国有企业将能够重建其全球竞争力,这比中国南车等简单的并购措施更有意义。
国有企业母公司改革的必要性
21世纪:集团国有企业的母公司,尤其是集团中央企业的母公司,是否具备全面产权改革的条件?在当前形势下,能否推进母公司的产权改革和重组?
张文魁:事实上,许多集团国有企业的业务、资产和人员状况基本上符合全面改革的条件。一些集团国有企业几乎实现了母公司整体上市,更多的集团采取了非上市产权改革。即使是那些资产质量差、经营状况差、遗留问题多的集团型国有企业,只要结合一揽子重组,结合下属中小企业的放开和全面清理,仍然具备母公司产权改革的条件。事实上,20世纪90年代末实施的债转股可以作为一个粗略的模板。现在缺少的是决心,而不是所谓的条件。
负担重、人员多的国有企业很少。整体产权改革和一揽子重组可能会推迟,但清理外围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外围清理相对干净后,条件基本具备。
《21世纪》:有人认为国有集团母公司的整体产权改革和一揽子重组是非常不经济的,部分“好”的国有资产无法转化为好的价格,更多的资金无法筹集。
张文魁:这实际上是一种不完整的会计方法。如果那部分“不良”国有资产以及相应的债务、负担、遗留问题和旧机制一起解决,而不是留在母公司的旧仓库里,岂不是节省了很多钱?看看这些年来看似划算的改革。“好”资产圈里的钱不是被“坏”资产和债务、负担、遗留问题和旧机制慢慢消耗掉了吗?
《21世纪》: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所有的国有企业,无论是集团母公司还是中小型国有企业,都只需要执行平等对待民营企业的法定破产政策?如果你做得好,你会继续做下去。如果你做得不好,你将依法破产。那不是市场化吗?为什么要进行全面的产权改革?
张文魁:是的,没有歧视的法定破产制度的确是以市场为导向的,但它是被动的以市场为导向的,它是在造成损失和经营不可持续时产生的。当然,这种被动的市场化对日常运作的市场化有负面影响,但重要的是,纯粹的国有体制和非市场机制能够相互加强。新政治经济学在这方面有很多讨论,大量事实可以证实这一点。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张文魁:国企改革需去“旧范式”引“新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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