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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指数评估和民主选举,大多数法治发达国家采取的措施是“同行评议制度”。这一评价体系有两个层次:一是同行评选和评委评选;二是受理投诉,对法官进行纪律检查。目前,中国一些地方已经设立了法官选拔和纪律委员会。这一新制度能否真正落实“同行评议制度”,取决于其具体操作。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评论:“去指标化”后如何防止法院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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