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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受害者正在接受治疗。电脑屏幕的一侧是她毁容前的照片。(数据图片)
三年多前,合肥发生了一起少女周燕毁容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案发后,被告人陶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一个月。近三年来,由于伤害鉴定等各种原因,本案的民事赔偿尚未审理。昨日,记者从合肥市蜀山区法院获悉,该案将于2月4日再次开庭审理。
陶某和周燕,合肥市的中学生,是同班同学。他们在交往过程中有冲突,陶某有报复心理。
2011年9月17日,17岁的陶(音译)因的一个16岁女孩求爱失败,闯入她家,并用汽油将她严重烧伤。案件发生后,2012年5月10日,合肥女孩周燕在毁容案中被一审宣判。被告人陶某犯故意伤害罪,法院考虑到其未成年,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1个月。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案刑事部分结束后,周燕向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据周燕律师李智贤称,周艳芳共提起了360多万元的赔偿诉讼。
“主要原因是周燕受伤的治疗费用太高,已经用了100多万元。”李律师表示,还有其他费用,如鉴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也将近100万。“同时,在随访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医疗费用,因为周燕的治疗还会继续。据初步估计,这一成本接近150万元。”
至于案件审理延迟的原因,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主要是因为双方难以就司法鉴定的结果达成共识。"她经历了三次评估,每次评估过程都很长."法院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第一次鉴定是由北京中恒司法鉴定所出具的。据确定,周燕的身体由两个5级残疾、一个8级残疾和两个9级残疾组成;2012年9月,蜀山区人民法院委托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进行第二次司法鉴定。“这两次鉴定的结果相似,但对方提出异议,导致重新申请鉴定。由于没有结果,审判无法进行。”
据了解,蜀山区人民法院再次委托北京中正司法鉴定所进行第三次鉴定。本次司法鉴定主要是对鉴定人周燕在北京治疗期间所发生的治疗方案和费用以及后续治疗和康复所需费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估。
“目前,鉴定结果已经出来了。根据鉴定,周燕的伤势有两个5级,一个8级和两个9级。”李律师告诉记者。
年轻女孩毁容案例综述
这个女孩拒绝求爱,结果被毁容了
2011年9月17日晚,陶因未能追到受害人,来到受害人的家中,用汽油焚烧的脸部和颈部。当周燕的家人听到这个消息,他们扑灭了大火,然后周燕被送往安义第一附属医院烧伤部治疗。
凶手报案,陶被拘留
2011年9月18日上午,受害人周燕的亲属向合肥市瑶海公安局报案。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并于当晚依法逮捕了犯罪嫌疑人陶,并将其刑事拘留。
受伤的警察发表了初步意见
2011年9月22日,合肥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根据办案单位提供的受害者照片和病历,出具了《人身伤害程度初步审查意见》。
逮捕了陶,并将其拘留在拘留中心
2011年9月26日,保和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陶某。随后,陶被拘留在合肥第一看守所。
暴露毁容在互联网上传播
2012年2月24日,一条名为“花季女孩拒绝求爱,被烧伤毁容,请帮助我的孩子”的帖子在微博上发布,立即引起了网民的广泛关注。对于这起毁容事件,网上谴责的焦点一直固定在“第二代官员”这个话题上,这很容易引起人们的紧张。
一审被告被判处12年以上监禁
2012年5月10日,合肥女孩周燕在毁容案中被一审宣判。被告人陶某犯故意伤害罪,法院考虑到其未成年,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1个月。
三次评估终于有了结果
根据第三次鉴定,周燕的伤情分为两个5级、一个8级和两个9级。
由于司法专业知识,赔偿被推迟
至于本案民事赔偿之所以被拖延,相关人士表示,主要是因为双方无法就司法鉴定的结果达成共识。
索赔总额超过360万元
周艳芳提起了总额超过360万元的赔偿诉讼。其中一部分属于将来可能发生的医疗费用,因为在周燕的治疗还会继续,初步估计费用将近150万元。
重审定于2月4日进行
民事赔偿的审判定于2月4日举行。(据《新安晚报》报道)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少女拒绝求爱遭毁容案将再开庭 受害人索赔360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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