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22字,读完约1分钟

乐东人龚某吸毒后,做出了一系列疯狂的举动,劫持了两名人质,然后放火焚烧文具店,最后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

据了解,2014年2月26日下午5时54分左右,被告龚某在吸食毒品“k粉”后,手持木棍在办公楼内游荡,随后被警方迅速处置,被告龚某在镇江南四路跑过去抱住被木棍袭击的人。尽管有劝说,龚还是拒绝让别人接近。随后,被告龚某冲进一家羊肉汤店,从店内厨房拿出一把菜刀,将店主扣为人质达一段距离,然后冲进一家桂林米粉店。她拿着一把刀,把一个女人带出商店,然后把她推倒在地上。随后,龚冲进二楼的一家文具店,用纸箱、文具等物品堵住楼梯,并用手提打火机点燃纸箱、文具等物品。火灾蔓延后,被告龚某砸碎文具店二楼的窗玻璃和防盗网,从二楼窗户逃到阳台,被警方抓获。随后,乐东消防队员赶到灭火,但大火已经烧毁了商场内面积为96平方米的货物和设备。

男子吸毒后持刀劫两人纵火烧店 获刑12年

乐东一审法院认为,被告龚某吸毒后扰乱社会秩序,持刀挟持两名人质,闯入乐安路一家文具店,故意放火焚烧文具店的财物,造成该店重大经济损失,构成纵火罪。他因纵火被判处12年监禁,剥夺政治权利两年。民事赔偿1231815.6元。一审宣判后,龚不服,提起上诉。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刘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男子吸毒后持刀劫两人纵火烧店 获刑12年

地址:http://www.jycdb.com/jyzx/128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