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746字,读完约4分钟
黄镇,中央财经大学和互联网金融千人协会的创始主席
2015年1月19日,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指导和支持下,由互联网金融千人协会(ifc1000)、北京网上贷款行业协会、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主办、中国人民大学崇阳金融研究所协办的“2014年第二届全球互联网金融峰会”在北京召开。金融网站通过图片和文字进行直播。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互联网金融千人协会创始会长黄镇发表了题为“互联网金融法治及其路径”的主旨演讲。他说,网络金融需要法律监管,技术驱动和法律保护是网络金融健康发展的两个方面。
黄镇总结说:“软法优先,硬法支撑底,软硬结合,实行混合管理。”
以下是书面记录:
黄镇:我给你们讲一些知识,内容是法治,因为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依法治国的决议。在这种背景下,网络金融仍在蓬勃发展,但网络金融的最大特点是什么?随着每一天的过去,你每天都在改变,并且有不确定性。你看了我的题目后,有三个不完全的、不完全理性的、不完全市场的和不完全法律的条件。
我们讨论法律创新和互联网创新是如何耦合和协调的。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始于互联网1.0时代,终于互联网2.0时代,p2p应运而生。其特点是对互联网2.0产生溢出效应。未来,我们还将推出移动金融、普惠金融、综合金融、绿色金融、绿色金融和法律金融。
我会和你分享一些。首先,现实非常严峻。在传统经济学中,我们会有一个法律研究的前提,但现实并非如此。我们可以看到,不完全理性的不完全市场和不完全法律是常态,我们必须摆脱致命的自负、原教旨主义市场和法律制度。
首先,它是不完全理性的反映,这我们都知道,我们都知道不完全市场。理想的市场尚未真正在哪个国家实现,那么法律不完善和新的解释框架的主要问题是什么?有三个。第一,我们谈论法律漏洞,即使是完美的法律也不能覆盖它。第二,覆盖范围有所不同。第三,我们对不同的法律有不同的理解,并且存在一些冲突,尤其是在互联网上。
很明显,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并没有被提及,而技术正在推动这一中间的变化。有一些创新的商业基础,基于互联网思维和技术的金融活动没有开展。在网络金融和传统金融结构的发展过程中,消费者是最低端的,但自从网络金融出现以来,消费者已经成为核心地位。今天,我们意识到技术创新应该提升到制度亲和力的层面,而互联网金融的创新至今仍以技术创新为主导。下一步,我们将面临体制贡献不足和法律上的许多缺陷。我认为,如果我们继续沿着这条思路走下去,第一件坏事就是技术创新,它将不断推动新产品和新发展,同时,我们应该加快各行各业的思想解放。下一步,需要更多的技术手段和驱动因素来解决问题。基本上,民生需求和工业化是大势所趋。我们将从这些角度找出为什么法律是社会发生的调节器。我们会发现这是根本。如果我们不理解这一系列的社会关系,我们就不能思考新的法律制度。
目前,在现行制度下,法律制度实际上面临着很大的问题。如果我们有足够的判断力并且能够知道所有的问题,那就没有问题,但是这些事情都是为了考验我们的判断力。在一个不完善的市场中,我们可以去看他的周期,看他的经济风险,周期有多长,以及如何从法律中形成一个更好的法律。我们也可以找到一些方法,但它们不是真正的方法,我们有。
法治包含两层含义,不仅包括完备而良好的立法,更重要的是,社会各方面都要严格执法,忠于职守,善用现有的法律资源,这比另辟蹊径制定新法律更有价值。
第二,自由比法律更有价值。民商法的基本原则,即自由和尊重自由,没有明确的禁止。第三,对于我们的监管者和政府部门来说,我们应该坚持一个政策,不要认为在出现混乱的时候,应该照顾群众的声音。
因此,此时的对策是法治的理想和成文法的现实困境。互联网金融作为创新领域的观察价值。探索尊重不完全法律现实的法治之路。如何引入先例机制填补法律漏洞?如何通过软法律治理缩小法律滞后,如何加强法律清理,消除法律冲突。如何通过社会创新提高监管灵活性?如何在鼓励创新和适度监管之间实现平衡?因此,我们应该把这16个字放在国家市场社会的三个部门来考虑,即国家法治、市场法治和社会法治、金融法治,并跟上创新的步伐。因此,我总结了16个字,即软法第一,硬法垫底,刚柔相济,治理好坏参半。
相关主题:
第二届全球互联网金融峰会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黄震:技术驱动与法治保障是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双轮
地址:http://www.jycdb.com/jyzx/127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