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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的一天,张文泽驾驶一辆农用车辆去一个建筑工地倾倒剩余的泥浆。结果,车辆陷在泥里,在处理过程中死亡。高压电线架设在事故现场上方。经公安部门鉴定,推断死因是触电。事件发生后,死者家属起诉了属于建筑工地和当地电力部门的公司。五指山法院一审判决电力部门赔偿12万余元,建筑工地所属公司赔偿37万余元。涉案公司拒绝接受上诉。近日,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男子高压线下作业触电死 供电部门被判担责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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