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21字,读完约1分钟

今天,记者从省政府获悉,为了确保社会公共安全和信息及物品的安全送达,维护用户和投递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投递活动,山东省将出台投递安全管理措施。

根据规定,配送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配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配送企业应当设立配送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配送安全管理人员,并实行公告宣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配送明细清单和电子信息档案管理制度。使用人应当遵守国家禁止或者限制交付物品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擅自开启、隐匿、销毁或者非法扣留、扣留他人交付的物品等影响交付安全的违法行为。

山东将出台寄递安全管理办法保障快递安全

《办法》规定,在收发过程中,配送企业应实施收发检验制度,并制定收发检验的操作方法。收发信件以外的物品,应当当场查验寄件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否则有权拒绝发送;在运输和交付环节,交付企业应当符合一定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并要求交付企业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付货物的交付安全;同时规定,配送企业应采用技术手段对收货、分拣、运输、配送等环节实施安全监控,严禁抛掷、踩踏、坐压或其他危险方式对配送物品造成损坏。

山东将出台寄递安全管理办法保障快递安全

大家普遍关注的交付信息安全措施规定,交付企业应建立交付细节和电子信息文件的管理制度,防止用户信息被泄露、损坏或丢失,并规定交付细节应在文件存储期结束后销毁。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山东将出台寄递安全管理办法保障快递安全

地址:http://www.jycdb.com/jyzx/124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