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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哈尔滨地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14年受理的信用卡诈骗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南岗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刑法》第196条,如果透支额度超过10,000元,在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则属于恶意透支。该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持卡人将视情节受到三年以上的刑事处罚。在该医院2014年受理的1000多起刑事案件中,约有200起涉嫌信用卡欺诈,这还不算提交审批的100多起类似案件。此外,道里区和香坊区的人民检察院也约占总数的20%。从案例分析可以看出,银行销售人员急于完成任务,降低了信用卡申请的基本要求,对信用卡申请人审查不严,是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男子伪造国企经理身份办卡 恶意透支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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