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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长沙1月5日电(记者唐晓青通讯员孙英德陈达)湖南省浏阳市25岁男子于某因环境污染案被立案调查。经过依法审判,他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元。1月5日,长沙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湖南首例环境污染入刑案:被告获刑一年 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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