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482字,读完约11分钟
“一个具有法律思维和实践经验的总法律顾问,如果有一个合适的舞台,一定能够创造出超越‘法律’的表演。”在短暂的沉默之后,徐永健在会上提出了一个核心问题。虽然反响有限,但大家对关键时期国有企业改革路径的谨慎发言都很有默契,深入国企多年的徐永健自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在一天的会议结束时,徐永健开始不间断地与记者交谈。快到年底的时候,徐永健的日程似乎每天都很紧张,但在记者面前,他仍然条理清晰、逻辑性强、细节丰富。虽然声音很轻,但语速很快,巨大的信息转化成流畅的叙述,这是你无法打断的。 整个谈话中最温和的节奏是提到家庭。徐永健最大的乐趣是在周末为全家人做一顿美味的饭菜,在闲暇时陪老人照料菜园,并提及不在身边的优秀女儿。他的骄傲和关切也表露无遗。最温和的力量也是对徐永健事业的最强有力的支持。 十年政府干部,十年企业领导人,十年总顾问,三个不同的挑战,三个不同的亮点。现任中国航空空石油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的徐永健,在回顾自己30年的职业生涯时,只说“成功属于有爱心、有准备、有毅力的人”。 成为国有企业的最高领导者 在“学好数学、物理、化学,不怕周游世界”的时代,徐永健自然而然地进入了华中科技大学经济管理系材料管理工程专业,成为中国第一批接触现代物流理论的大学生之一。也许是因为他一直对文学、历史和哲学感兴趣,徐永健选择了一个“科学与工程”性质不太突出的专业,他在大学期间经常出现在社会科学课上,而法律是他众多兴趣课之一。 “法律的最初印象是一个追求公平和正义的逻辑世界。我不能谈论我什么时候开始对法律感兴趣,但我在涉及法律的所有步骤上都进展顺利。”正是这种自然的接触使徐永健在他后来的业余时间里把自由时间留给了法律。 1984年毕业后,徐永健被分配到国家物资管理局机关工作。对于精力充沛的人来说,时间似乎是“多余的”。 “那时,我是单身,最重要的是时间,但我只是不习惯无所事事。”刚刚工作不到一年的徐永健报名参加了在北京朝阳区举办的合同培训函授班。20世纪80年代,国家政策鼓励开设一些函授课程,为“非法学者”提供学习法律的机会。"那时,通信的方法是看书和交论文." 写了一篇“写得好”的论文之后,徐永健被推荐到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通信中心学习。他再次自学通过考试,并开始了当时刚刚开始的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动了动脑子:“法律好像没那么难,就试试吧。” 1988年,这是恢复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后的第二次考试。"许多为考试做准备的法律本科学生没有通过。"徐永健成功获得律师资格证书后,他第一次认真思考。"也许法律工作会很适合我." 当然,这一刻的想法并没有打断徐永健在办公室的顺利工作。真正让他下定决心改变自己生活状态的是1992年汹涌的大海。30岁时,他主动向中国建筑材料装备部下属的海南公司申请(报价:601668,购买)材料,“我想去一个基层企业”。 当时,中国正在实施新的国际会计制度,从未学过会计的徐永健也开始学习“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当法律和金融知识得心应手时,徐永健的企业管理工作就开始像鸭子下水。 自1995年以来一直担任公司总经理的徐永健知道,合同管理和诉讼等法律事务只是整个公司事务的一部分,并不是核心。经过物资装备部十年的调整,海南房地产泡沫的出现,国有企业改革的加速,以及几次并购,徐永健开始觉得,这个“法定代表人”,哪一个都不容易,应该没有新的突破,“又到了换人的时候了”。[/h/徐永健漫不经心地说了句“我很幸运”,这再次证明“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2004年,在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开始时,持有律师资格证书的徐永健又痒了,一次通过了四门考试。此时,徐永健从未从事过任何与法律相关的工作,“偶尔也有一些遗憾”。 2006年8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SASAC)进行了一次公开招聘,各种不经意的准备使“门外汉”符合所有竞争资格。也许这是徐永健不能错过的最后一次机会。 经过资格审查、统一考试、面试评估、调查了解、公示等程序,徐永健作为面试中唯一一个没有法律背景的人,通过了五道关卡,成为中国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住房集团”)的总法律顾问。 后来徐永健了解到:“这个职位是要选择一个能够领导法律工作的人,而不仅仅是一个懂法律的人。” “就这样,我开始了梦寐以求的法律职业生涯。”徐永健仍然兴奋地回忆起这段经历。 2007年中国住房集团的形势仍然相当艰难。虽然在加入公司之前就已经知道了,但实际情况仍然比徐永健想象的要严重。 整个系统中有数百起未解决的法律纠纷,涉及数十亿元人民币,其中大部分是被认为有效但无法履行的案件。由于诉讼和资金极度紧张,本集团的所有有效资产,包括股权、房地产、车辆和银行账户均被冻结和查封,工资从基层企业转回后通过邮政储蓄银行支付。 对于一个从未做过法律工作的人来说,这些压力显而易见。然而,这一困境也是徐永健取得巨大成就的良好舞台。 在担任中国房屋建筑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四年时间里,徐永健直接处理了数十起法律纠纷,涉及金额超过10亿元,通过诉讼变更、和解、协商折扣等方式,减少了6亿元的经济损失。此外,他还组织制定了一系列基本制度,如法律事务、合同管理、经济纠纷案件、品牌管理、风险管理等。·在下属企业建立和完善法律工作机构,配备相应人员,组织法律和风险管理培训10次以上。形成了专业的法律工作体系和组织体系。 徐永健,2007年仅工作8个月,被评为中国住房集团公司“先进工作者”;他领导的两个股权处置项目使集团公司的现金流增加了1亿多元,分别获得了2007年和2008年中国住房集团“特别贡献奖”。2010年6月,作为中国住房集团的唯一候选人,他被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授予“中央企业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也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制工作中唯一获得此殊荣的人。 三层跃进从全局来看 2010年8月,中国住房集团和中国交通集团重组。随后,徐永健的工作职责也进行了调整。除了总法律顾问的职位,他还担任中国住房集团临时党委委员、董事和副总经理。他负责财务资金、战略规划、绩效评估、管理改进、上市公司事务、办公室事务等。,并兼任两家上市公司的监事会主席。 在接下来的两年里,徐永健利用同时掌管财政和法律的优势,在CCCC和中国住房集团主要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开始着力解决中国住房集团历史遗留的问题,从而减少损失和债务成本,减少利息支出,避免每年超过1亿元的罚息;解冻了20多项被冻结的资产和股份,解冻资产的市值约为20亿元。困扰钟芳十多年的法律纠纷和逾期债务已基本解决,所有银行账户已恢复正常。 “一个具有法律思维和实践经验的总法律顾问,如果他能有一个合适的舞台,一定能够创造出超越‘法律’的成就。”徐永健丰富的专业经验也使他想到了总法律顾问的工作。[/h/企业是营利性组织,以业务为逻辑起点,以效率为目标,以规模、效率、创新和活力为价值。法律以规则为逻辑起点,以秩序为目标,以公平、正义、公开和正义为价值。如果企业的法律工作以法律为逻辑起点,它将成为无源之水,有可能被边缘化。只有从企业的逻辑起点出发,企业的法律工作才能更好地关注企业战略和核心业务,找到发挥其作用的沃土。 “在‘不’这个词有分量之前,应该少说两句。”徐永健说。 风险防范者、价值创造者和业务推动者,这是徐永健提出的企业法律工作职能必须面对的三个层面的飞跃。 “企业法律工作的职能必须跨越价值创造和业务促进的方向。风险防范是企业法律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基本职能,但远远不够。公司法律工作能够而且必须保持为公司战略服务的实力,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创造价值、促进业务发展方面做出努力和探索。”徐永健告诉记者。 除了法律工作的定位之外,徐永健认为总法律顾问还应具备三项专业素质:正确理解法律和事实,合理权衡风险和利益,有勇气和能力带头处理企业的综合性和复杂性问题。 理解法律的本质而不是坚持特定的规定,探索真理而不是停留在事物的表面,运用法律原则解决现实中的复杂问题,这些都是每个法人必须具备的素质。[/h/过于谨慎的所谓“红线”思维,不适合企业和市场的现实。作为一名企业高管,总法律顾问必须有勇气和能力带头处理企业重大问题,这就要求不仅要懂法律,还要懂业务,不仅要会做事,还要会用人,这就要求综合素质高。 以制度优化和制度引导推动企业法律工作 2013年3月4日,经国资委监管局推荐,徐永健正式前往中国航空空石油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油”)担任总法律顾问,再次回到专职法律工作岗位,等待【/ h/]中国航油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以航空空供油为重点的特大型企业集团。2013年,其销售收入为2486亿元,在世界500强中排名第277位,是亚洲最大的航空油供应商。然而,法律部门的发展已经成为如此巨大吨位的油桶的短板。在对SASAC 100多家央企三年法律目标的首次评估中,中国航油排名第91位。 两年多来,以徐永健为首的法律部在SASAC的评估中已晋升到第七位,其评级也从C级提升到A级,法律顾问的注册就业率从33%提高到83%,重要子公司的首席法律顾问的专职率从25%提高到100%。徐永健还被授予“2015年中央企业十大总法律顾问”称号。 多年的普通法律工作经验坚定了徐永健彻底改革中国航油法律工作体系的决心。他主张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部署、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 目前,这一新体系和八大配套法律体系已经开始运行,机构和人员按照五级标准进行设置。 统一领导意味着集团公司要加强对各级下属企业法律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强对重大合同和重大法律纠纷的审计和处理指导,提高整体法律工作水平。 分级管理是指在合同管理、法律纠纷处理等具体法律事务中,根据公司治理结构确定的职责,无论谁负责,上级企业都不会越位,也不会处理本应由下级企业管理的事务。 统一调配意味着,鉴于集团内法律专业人员的短缺和法律工作不均衡的现实,集团应在整个集团内统一调配现有的法律人员。 双重责任是指各级企业的法律机构首先要对自己的企业负责,同时也要接受上级企业法律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同样,对于一个单位的法律工作,单位领导小组应承担第一责任和主要责任,上级法律部门也应承担一定的专业责任。 此外,包括订立、履行、争议处理和备案汇总在内的全生命周期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已投入试运行;法律审查和服务在重大商业决策中的作用日益突出;法律案件处理取得重大进展,全系统案件管理步入科学有序轨道。 目前,法律部门只有五个人,有八个机构。除了紧张的工作之外,徐永健已经开始为2016年精心策划。 “框架建立后,要开始细化,每项制度都要落实,每一个环节都要规范,基层队伍建设要加强。这仍然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徐永健说。 “随着国家法治的进步和改革的深入,企业的法律工作必将迎来又一个春天,尽管可能会有一个冷泉。”徐永健坚信,无论政策如何调整,企业法律工作的力量正在从外部推动和内生需求向主要依靠内生需求转变,这也决定了企业法律事务必然会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徐永建:用大局视角做好总法工作
地址:http://www.jycdb.com/jyzx/88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