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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两年期国债期货产品以完善国债期货产品体系的时机已经到来
■本刊两会报道组左永刚
尽快制定和出台商业银行开展国债期货业务的政策,放开以国债承销团和做市商银行为切入点的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3月2日,全国政协委员康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提出了上述观点。
根据康佳提交的《关于尽快放开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议案》,随着我国存款利率上限的取消,利率波动幅度明显加大,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压力凸显。首先,国债市场价值波动的风险加大了。其次,对利率敏感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定价的风险加大了。三是银行转型发展压力加大。
康佳认为,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意义有三个具体方面:一是管理国债业务的风险。第二是管理利率敏感资产和负债的重新定价风险。商业银行利用国债期货管理利率敏感资产和负债的风险敞口,可以增强净利息收入的稳定性,降低资本的风险溢价,从而降低全社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三是促进商业银行转型发展。商业银行可以利用国债期货保值增值,提高理财产品的发行和清算效率,提高资产管理效率,为客户提供更安全、更多样化的产品选择,促进商业银行转型发展。
康佳认为,总体而言,中国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时机已经成熟,特别是国债承销团和国债做市商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将有助于提高商业银行承销国债的积极性,对冲做市商的库存风险,增强国债二级市场的稳定性。建议以国债承销团和做市商银行为切入点,尽快制定和颁布商业银行开展国债期货业务的政策,尽快放开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根据康佳的另一项提议,目前,中国5年期和10年期国债期货已经成功上市,运行平稳,基本具备中长期利率风险管理和收益率曲线构建的基础。在此背景下,加快推出2年期品种将是完善国债期货产品体系和构建国债收益率曲线的关键一步。从现有条件来看,推出两年期国债期货产品来完善国债期货产品体系的时机已经到来。
此外,康佳还提交了《关于取消债务利息所得税免税政策的议案》,建议机构投资者对持有政府记账式债券的利息收入征收25%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投资者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储蓄债券的利息收入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同时,应做好必要的宣传工作,使投资者,特别是个人“散户”知道关键信息,即实际收入水平将大致相当于过去。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贾康:尽早放行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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