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593字,读完约14分钟
这是一个自相矛盾的案例:据报道,清华大学的一名教授在科研成果转化过程中腐败,两次被证明无罪,但至今仍被拘留。
最近,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福临的案例成为互联网上的一个热点。根据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的起诉书,福临涉嫌“两罪”:挪用公款。
明天,蔡勋获悉,2016年3月17日,海淀区检察院反贪局对林采取刑事拘留措施。2016年4月1日,福临被正式逮捕。2017年5月19日,海淀检察院正式起诉福临。一项指控是腐败造成科研经费损失220多万元,另一项指控是挪用公款439万元。
在福临研究的热能领域,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牛”。他的成就获得了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如果不被逮捕,他还将参加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的答辩。因为福临和他的团队掌握了一项对节能减排意义重大的技术,他们被认为有助于解决雾霾问题。在2015年的巴黎气候大会上,花了30秒钟将这项独特的技术引入中国。
简而言之,这项技术将大大提高发电厂的废热回收,并将其转化为热能,用于北方供暖,从而减少煤炭消耗。福临被拘留的原因与他科研成果的转化密切相关。
根据检方指控,在国家科研拨款不足以满足科研需求的情况下,福临团队引入外部资金,以销售样机的名义获得了380万元的赞助费。这380万元成为指责福临的理由,因为220多万元没有追回,造成了科研经费的损失。
此外,起诉书还称,福临利用其在2011年至2014年担任北京清华同恒城市规划设计院(现更名为北京清华同恒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能源规划设计院(以下简称清华同恒能源院)院长的职务。在清华同恒能源研究院与江苏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的子公司山西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西可再生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并履行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的过程中,公司奉命向北京华清泰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支付清华同恒能源研究院应付款项600万元,该款项在事发前已归还。
海淀区检察院认为,福临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公共财产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应当追究其腐败的刑事责任。同样,福临作为一名本国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供个人使用,并开展营利活动。情节严重的,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福临被拘留后,他的案件经历了两次撤回和推迟调查,还没有正式开庭。他的妻子和团队成员都在为他呐喊,他的同情者包括清华大学的一些名人,如清华大学前副校长、热能领域的领军人物倪院士,他曾说过对社会无害。
科技成果转化的难点
福临,49岁,毕业于山东理工大学。1996年,福临被清华大学录取,并于2000年获得博士学位。从2000年到2002年,福临在清华大学做博士后。2002年4月,福临留在清华大学当讲师。2003年12月,福临被任命为副教授。2009年12月,福临被任命为教授和博士生导师。
十年来,福临成功地实现了科技成果的自主转化。但其中,资金使用不当和产权处理不当最终导致他入狱。
2007年,福临和他的团队申请了两组课题: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电厂余热利用研究与示范”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电厂循环水余热资源利用技术与设备研究与示范”。
然而,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福临的前导师蒋易对这两个项目并不乐观。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福临发现,如果遵循现有的技术路线,结果只能是以过高的成本和价格来换取既定的节能目标,这与其他供暖方式相比是没有竞争力的。
福临决定调整项目方向,用新型热泵和技术系统将电厂与供热企业的供热站连接起来,以低成本的方式高效利用电厂的余热。这件事也得到了江亿的肯定。
但是福临需要解决三个问题:资金、人员和设备制造商。
首先是钱。作为清华大学的教授,福临在学校有一个科研账户,用于接收国家或地方的垂直科研经费。此外,他还是北京清华同恒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能源规划设计院的院长,并在清华同恒能源研究院有账户。
据悉,清华同恒是清华大学的校办企业,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的教师可以以该公司的名义成立研究所或工作室,承担企业和社会团体委托的“横向项目”,并支付资金。
对于这两个账户,清华大学和清华同衡是监管单位,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其余部分用于科研人员的研发材料、差旅费、劳务、实验等费用。
第二,人。福临的研究团队由三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他自己;第二个是他带来的研究生;三是清华同恒能源所属学会招聘的科研人员。除了福临,R&D团队的工资由福临的两个研究账户支付。
最后,最难“修复”的是设备制造商。首先是制造商,国内能够研发“吸收式换热器”和“吸收式热泵”的企业不多;第二,市场上根本没有“吸收式换热器”这样的设备;第三,即使开发出来,成本也太高。企业不仅要为此付费,还要与福临团队共享核心技术。
此外,最重要的是,如果未来市场需求不足,初始投资将被浪费。
最后,蒋易帮助福临找到了一家公司——川崎同方。该公司是一家总部设在清华的中日合资企业,可以生产溴化锂吸收式制冷设备。
资金的流动埋下了隐患
据媒体报道,福临R&D应急追加设备预算已从原来的2台91万元增加到7台,327万元的项目资金已直接支付给川崎同方,以便尽快开工建设。
然而,在设备制造完成后,福临发现实际成本高于预算。此外,福临还从一些相关企业高薪聘请技术人员。问题出现了:第一,支出高于预算;第二,技术人员问题无法解决。该怎么办?
2006年,福临委托妻子瞿岩以亲属名义注册北京华能瑞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瑞通)。在申请这个项目之前,公司开始参与早期的试验研究。这次,他将公司列为横向合作单位,新增加的团队成员作为华能瑞通的员工解决了安置问题。
还有一个问题是,支出高于预算,这个问题出人意料地得到了解决。2008年,在蒋易的推荐下,时任赤峰龙符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的景树森对应对森林的研究非常感兴趣。作为华北地区主要的燃煤和排放企业,各地供热企业的节能减排压力也越来越大。景树森邀请蒋易向公司所有中层以上干部宣讲福临的技术路线,并当场声明:“我们必须支持这项试验。”
2008 -2009年供暖季,福临首次向赤峰市交付了5台“吸收式换热器”和“吸收式热泵”,并与赤峰龙符合作建设了“基于吸收式换热器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新工艺试验项目”。
2009年3月,该项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组织的成果鉴定,运行参数和结果验证了新技术理念的有效性。2010年获得赤峰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同年6月,中国工程院代表团应邀在福临陪同下参观瑞典皇家工程院,并介绍了他的研究成果。
隐患是赤峰龙符不是课题组成员,所以没有办法向课题组账户注入资金。
据蒋易介绍,赤峰龙符在该项目投资820万元,其中380万元用于支持福临团队的设备试生产工作。赤峰龙符向华能瑞通支付了380万元,华能瑞通将这笔资金用于设备研发。收到款项后,华能瑞通用于支付同方川崎的铸造费及其他研发费用,剩余105万元以设备回收的名义返还清华大学福临科研账户。
正是由于这一系列行动,检察院认定此次资金转移造成科研经费损失220多万元,福临涉嫌贪污。由于福临从清华大学的研究账户中拨出327万元用于设备研发,他最终将105万元返还到该账户,中间的220万元差额是福临卖给赤峰龙符5台设备所得,最终仍在他个人控制的民营企业华能瑞通手中。
此前,北京市科委认为华能瑞通为该项目筹集了500多万元,其中赤峰龙符支付了380万元。
福临律师周泽认为,华能瑞通在申请项目时已被列为项目参与方,并负责样机试制。清华大学还向华能瑞通支付了91万元的项目资金,用于两台设备的试生产。另外5台设备的制造费用327万元,由于时间紧迫,应继续支付给华能瑞通,直接支付给川崎同方铸造厂。最后,设备被制造出来并用于测试。项目资金“用得其所”,通过了项目的审计验收,没有出现腐败现象。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峰表示,从案件分析来看,很明显,检察院更关注的是赤峰龙符向华能瑞通支付的380万元设备交易款,该设备是清华大学用科研经费制造的,即清华大学和该研究组享有产权。测试完成后,设备的“考虑”最终落到了华能瑞通身上,而不是清华大学的账户上,这引起了问题。
山西的大同工程非常成功
2017年7月,福临承接了大同市为满足同煤集团棚户区和塌陷区600多万平方米建筑供暖需求而确定的大同市“华电大同第一热电厂废蒸汽余热利用示范工程”项目。
当时,大同市市长耿彦博对林的处理提出了严格要求,并在当年11月开始的供暖季开始试行。据介绍,耿彦博指定相关国有企业先借钱给林的团队及相关企业,迅速开工,推迟签约。如果项目验收不合格,福临的团队和相关企业必须偿还债务。
四个月后,在供暖季节,中国首个“基于吸收式热交换的热电联产供暖技术”实现了大型电厂空冷却机组改造项目的供暖。
在2011年3月举行的项目技术鉴定会上,确认大同项目每年可节约8万吨标准煤,增加供热面积50%。同年7月,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倪窦唯、许达茂、秦玉坤组成的验收专家组认为,福临技术“是我国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领域的重大创新,将极大地促进我国集中供热系统的节能减排,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2012年,该技术获得北京市科技一等奖。随着设备的成功试生产,市场需求立即出现。福临也着火了。
由于福临的技术在节能减排和提高效率方面与北方雾霾关注指数成正比,许多高能耗、高排放的电力和供热企业对该技术表现出极大的兴趣,设备制造商首先受益。
清华同恒能源研究院总工程师张世刚表示,2010年,一家企业的吸收式制冷机生产几乎停滞不前,因为第二年的营业额在转向生产吸收式换热器后又恢复了活力。
梁爽公司寻求技术合作
此时,梁爽公司也看到了商机。
据梁爽公司官方网站介绍,该公司是一家利用可再生能源实现节能减排、低碳环保和综合应用的高科技新能源企业。主要业务是应用高效吸收式热泵技术,利用电厂余热、工业余热、中浅层地热进行城市集中供热、区域供热、制冷、生活热水供应,利用世界先进技术开发深层地热发电,开发利用太阳能(000591,诊断单元),生物质能源与供热,地下煤炭清洁开发气化发电与供热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等。
2010年,梁爽公司开始联系福临寻求技术服务合同合作,并与清华同恒能源研究所和华清泰盟签署了三方意向协议。随后,梁爽公司根据协议向华清泰盟支付了总额为600万元的预付款。
2011年,华清泰盟成立北京华源泰盟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由京能集团控股。华清泰盟向合资企业注入了与设备制造相关的资源。
2014年6月,京能集团将其华源泰蒙股份上市,并以1.2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售给烟台冰轮。
烟台冰船竞标成功后,福临将华清泰盟旗下华远泰盟40%的股份出售给烟台冰船,华清泰盟按照最初估值支付了华清泰盟5000多万元。华清泰盟以奖励和分红的方式将公司余额的最大收益支付给项目人员和华清泰盟股东。
福临因举报被调查了两次
华源泰蒙股权转让案解决后,江苏省江阴市警方接到报案,专程到北京调查福临。但经过调查,江阴警方在没有发现任何违法行为,也没有对林采取任何措施。
2015年,清华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也收到了一份关于福临的报告,福临、他的团队和内部人士向清华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作了解释。清华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调查再次认定,福临没有违反纪律和法律。
2016年3月18日,福临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带走。一年后,2017年5月19日,原告向海淀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除指控福临犯有上述220万元贪污罪外,还指控他在与梁爽公司合作经营华清泰盟的过程中,利用对方支付的600万元预付款中的439万元涉嫌挪用公款。
检察院认为,梁爽公司的600万元预付款本应支付给清华同恒能源研究所,结果却支付给了华清泰盟,故该款应归类为挪用。同时,检方认定,尽管事发前已向清华同恒能源研究所返还439万元,但福临挪用公款的事实仍然有效。
福临和梁爽公司之间的恩怨
据福临的辩护律师周泽律师称,他在接到此案后,依法获得了福临案的卷宗。其中,江苏省江阴市公安局2014年8月对北京的调查记录显示,福临是梁爽集团举报的。
此外,福临写给清华大学相关部门的举报材料证实,福临的举报者也是梁爽集团。
据蒋易和福临的妻子瞿岩介绍,在福临团队技术在大同测试应用成功后,梁爽公司和梁爽集团的负责人多次要求蒋易、福临和曲艳合作,希望福林团队独家支持双梁,但遭到蒋毅和福林团队的拒绝。
福临在看守所写给妻子瞿岩的信中写道:“在技术研发成功后的推广过程中,一些资本集团觊觎我的技术和团队,提供了有利条件,提出了独家合作等要求。然而,出于推广新技术以造福社会的初衷和本能,我和我的团队拒绝了。”
对此,2017年7月17日,梁爽集团通过官方微信公众账户发布了“郑重声明”。
该声明称,自2017年7月15日以来,微信公众账号“聚焦福临案”发表了一系列文章,其中涉及梁爽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的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存在恶意中伤嫌疑,对梁爽集团的声誉造成了严重损害。因此,梁爽集团将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法律行动来调查诽谤者的法律责任。
福临未能参与重要的防御
2017年6月23日是北京推荐参加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全热回收天然气高效清洁加热技术及应用”的日子。然而,作为该项目的第一个完成者,福临被关押在拘留中心,未能参与辩护。
据了解,被推荐参加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的“高效清洁供热技术及全热回收天然气应用”项目,是福临研究团队经过十多年艰苦研究取得的重要成果。通过对烟气余热的深度回收,可以大大降低天然气供暖的能耗,具有节能、节水、减排的多重效果,对我国北方冬季供暖保障、降低供暖成本、缓解雾霾具有重要意义。
该成果已在北京未来城电厂得到应用,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深度回收废气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该技术于2016年被教育部组织的专家鉴定为“国际领先成果”。
根据2017年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和答辩规则,原则上前三名(至少一名创新团队领导)应参加答辩。由于福临被监禁,他未能参加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答辩。
因此,“高效清洁供热技术及天然气全热回收应用”项目未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
据媒体报道,福临被检方拘留后,他的研究团队的许多研究一直停滞不前,但迄今为止没有人留下或留下。今年11月21日是福临的49岁生日,这是他在看守所的第二个生日。
据媒体报道,清华大学已多次与司法机关沟通,希望处理林的取保候审。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清华教授付林案谜团:抗雾霾技术获奖 涉贪羁押近两年
地址:http://www.jycdb.com/jyzx/83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