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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原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杨焕宁严重违纪案件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过调查,杨焕宁同志作为中央委员,在是非问题上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背离党性原则;违反廉政纪律,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研究,报中央政治局审议,决定对杨焕宁同志给予两年纪律处分,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局级的非领导职位;终止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集他们的学科收获。给他两年缓刑,待中央全会召开时批准。
杨焕宁的简历
杨焕宁,男,汉族,1957年3月出生,山东安丘人,1975年10月参加工作,197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1975年10月至1978年6月,他在山东省聊城县朱老庄公社插队;
1978年6月至1979年9月,济南军区空工人解放军第四军兵站修理部;
1979年9月至1983年8月,他在西南政法大学学习刑事侦查;
1983年8月至1989年12月,任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干部、副局长(1986年9月至1989年7月,在中央党校培训部研究生班学习);
1989年12月至1993年2月,任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兼局长(1992年2月至1993年2月,任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3年2月至1996年5月,他担任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
1996年5月至2001年1月,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党委委员、办公厅主任;
2001年1月至2003年3月,他担任公安部副部长兼党委委员(1997年9月至2001年7月,他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学习刑法);
2003年3月至2005年1月,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新疆中央工作协调小组成员、西藏中央工作协调小组成员、中央对外宣传领导小组成员(2004年5月);
2005年1月至2008年5月,任黑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8年5月至2015年10月,任公安部常务副部长、党委副书记(主任级)(至2015年10月);
2009年,他还是中央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5年10月,他担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5年11月,任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简历来自新华网(603888,诊断单元))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安监总局原局长杨焕宁被降为副局级:背离党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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