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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31日电据广西桂林市纪委综合报道:近日,中国共产党桂林市纪委对桂林旅游(000978)发展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一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调查,刘一违反廉洁自律,接受私营企业承包下属公司装修房屋的业务,不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项目资金;违反工作纪律,未履行对国有控股公司重大资金使用的监管职责,以及重大领导责任。

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一员,刘一严重违反党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国共产党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刘一缓刑两年。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原董事长刘毅受到留党察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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