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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5日综合报道据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日前,宜春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原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龙金军进行纪律处分。

经调查,龙锦军违反了政治纪律、八项中央规定精神、廉洁自律和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涉嫌犯罪的。

龙锦军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失去了理想信念,严重违反了党纪。十八大后,他仍然没有收敛或停止他的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经市委常委会批准,决定开除龙金军的党籍;由市监察局向市政府批准并解除公职;将涉嫌犯罪和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宜春市环保局原副局长龙金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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