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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7日电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综合报道:近日,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对原乌兰察布市委副书记、前市长陶淑菊严重违纪案件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过调查,陶淑菊违反政治纪律,受到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要求报告个人情况,在组织信件和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政纪律,允许和纵容丈夫在陶淑菊辖区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相冲突的经营活动,谋取私利,非法占用工作单位的财产归个人使用。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产,涉嫌受贿罪。

乌兰察布市原市长陶淑菊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图|简历)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陶淑菊丧失了理想信念,严重违反党纪,涉嫌违法犯罪。党的十八大后,他仍然没有收敛或停止他的手,这是性质恶劣,情况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开除陶淑菊的党籍,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监察部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批准,并给予开除公职处分;收集他们的纪律收入;将涉嫌犯罪、线索及相关资金、材料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乌兰察布市原市长陶淑菊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图|简历)

陶淑菊简历

陶淑菊,女,蒙古族,1962年3月出生于内蒙古通辽市。出生于内蒙古克右前旗。他于1983年7月参加工作,并于198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数学系和物理系,毕业于中央党校,获得在职经济管理研究生学位。硕士学位。

1979年8月-1983年7月,中央民族大学数学物理系物理专业;

1983年7月――1985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市委办公室干部;

1985.10-1989.05,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1985.10-1987.07,在包头纺织总厂锻炼);

1989年5月――1994年9月,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副书记;

1994.09-1998.11,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委副书记(1996.09-1996.12期间,在内蒙古党校党委书记培训班学习;1996年12月至1998年11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系攻读市场经济研究生课程;

1998年11月――1999年2月,待分配;

1999.02-2001.09,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妇联主席、党委书记(2001.03-2001.07,就读于内蒙古党校中产阶级);

2001.09-2005.03,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03.09-2004.01期间,在内蒙古党校41培训班学习);

2005.03-2007.11,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4.01-2006.01,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

2007.11-2010.04,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副书记(2008.03-2009.01,中央党校第八期青年干部培训班二班学习)

2010年4月――2011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委员会委员、二连浩特市委书记;

2011年2月――2011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委副书记;

2011年3月――2012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2.01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6年4月,他被怀疑严重违反纪律,并受到调查。

来源:简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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