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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近日,为规范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履行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机构和检察机关监督的主要职责,简阳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联合发布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了监督范围,将矫正时不满18周岁和犯罪时不满20周岁的人作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对象。《办法》确定与司法局建立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平台,检察机关可以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第一手信息进行查询、统计和分析,以促进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的矫正信息的整改和优化。此外,与以往检察机关以事后监督为主的社区矫正监督不同,《办法》明确了检察机关将在矫正前、矫正中、矫正后三个阶段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进行监督:对未成年人进入矫正前司法机关进行的社会调查和评估的形式和内容进行事前监督;监督未成年人日常矫正教育的制定和实施;当未成年人失足或犯罪时,司法局进行了事后监督,有效地改进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方式方法。
下一步,简阳市检察院将继续探索新思路、新路径,加强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检察监督,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积极矫正和回归社会。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简阳市检察院和司法局已发布《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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