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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3日综合报道据官方网站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安徽省安庆市副市长、原安庆市公安局局长范宪汉涉嫌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任命,最近被亳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至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范先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范先汉,听取了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漳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范宪汉利用担任怀宁县县长、县委书记、安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的职务,在工程建设和资金拨付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同时,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也是无法解释的,应当依法追究涉嫌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刑事责任。
范宪汉的简历
范先汉,男,汉族,1964年7月出生于安徽省无为县,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他毕业于安徽大学历史系,中央党校硕士学位。
曾任安徽省团委办公室书记、副科长、科长、副主任,安徽省青年政治学校(安徽省团校)校长,省委副书记(正县),沭阳县委副书记(正县),怀宁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县长,怀宁经济综合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怀宁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2012年9月,他担任安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6年6月,他因严重违反纪律被该组织调查。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安庆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范先汉被提起公诉(图|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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