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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获悉,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东部新区的要求已被批准,省政府同意设立成都东部新区,规划面积729平方公里,范围空包括建阳市所辖13个镇(街道)的行政区域。答复如下。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成都东部新区的批复
川府函[2020]84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
你局《关于设立成都东部新区的请示》(成府[2020]37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成都东部新区(以下简称新区)。新区规划面积为729平方公里,0+范围包括建阳市管辖的13个镇(街道)的行政区域,即海螺镇、陆家埂镇、庄溪镇、禹城街、曹驰街、石板街、福田街、马洋街和石潘街,以及高明镇和三岔街的所有行政区域。
二是新区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川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规划,深入实施“一队多队”发展战略,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治理。在产业发展、开放合作、生态文明、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等领域,我们将率先突破,全面提升高端要素资源的集聚和配置能力。我们将努力把成都东部新区建设成为国家向西、向南开放的新门户、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新平台、成德梅一体化的新支撑、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彰显公园城市理念的新家园。
三、新区建设要坚持体制机制创新,按照“一个平台、一个主体、一个团队”的体制结构,建立新区管理机构。要积极探索与现行管理体制相衔接的高效、协调的管理方式,大力有序推进新区建设。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应遵循统一、精简、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总量,并依法设立。
第四,成都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新区发展思路,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重点任务,认真做好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新区优质发展。
五、省级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新区建设和发展的指导,在规划、政策措施、项目布局、制度创新、对外开放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省发改委和省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工作指导和信息沟通,协调解决新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进新区加快建设。
六、《成都东部新区总体规划》经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审核后下达。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8日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省政府同意建立成都东部新区,规划面积729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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