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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在上海工作,假期在北京生活”——这是交通银行施罗德基金公司副总裁谢伟的每日作息表。谢伟用他个人的绰号“双城记”来描述他在北京和上海的工作和生活节奏。
然而,每年三月的头十天,住在北京、在上海工作的谢伟都会打破常规,在北京呆上半个月左右。他对过去一年的金融市场观察体系进行了梳理和总结,思考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对策,并形成建议或意见提交给全国政协。
10年来共提出了29项参政建议
2017年是谢伟参加两会的第10年,谢伟也将提交第29份提案。
“我的10年计划涉及许多领域,如综合金融、资本市场、新金融模式、金融风险等。”说起10年来提到的提案,谢伟就像是几件珍宝。“在资本市场领域的提议,我已经注意到了创业板。降低风险,应对a股国际化挑战;在综合金融领域,我关注金融理财产品监管、居民金融资产保值增值、监管制度问题、地方债务问题、基金公司股权激励等;就新的金融形式而言,该提案侧重于互联网金融和大数据;近年来,我的提案关注了金融市场的各种混乱和金融集聚的风险,并提出了许多建议和对策。"
在谢伟看来,两个协会是一个很好的交流平台,两个协会的代表聚在一起讨论国家问题,充分反映了各行各业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有利于促进国家的繁荣和各行业的规范发展。
谢伟说,10年来参加两会、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目睹和参与国家改革进程的经历,对个人成熟和推动行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虽然我个人力量不够大,声音不够响亮,但作为CPPCC金融界的一员,我必须肩负起这个专业领域的责任和使命,积极为金融业的改革、进步和规范发展提供建议。”
会议和写作的风格在不断改进
近年来,两个协会不断改进会议和写作风格,也为会员更好地发挥参与和讨论国家事务的作用提供了便利。
谢伟说:“在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10年中,政府一直重视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两会也不断改进了会议作风。例如,提案侧重于发现问题,要求准确的发言,提案中的字数也减少到2000字。代表们可以在这个平台上自由发言和提出建议。许多社会热点问题受到公众和舆论的关注,有些会上升到国家政策上来。”
具体到他自己的提议的讨论和实施,谢伟说,诸如倡导发行地方债务和监管互联网金融等提议很快得到监管当局的重视和实施,而一些提议涉及重大的金融系统问题,需要时间来消化。例如,监管当局对“伪金融”可能引发金融风险的建议有高度共识,但如何监管市场仍需要监管当局把握适当的时机。
谢伟说:“我们的建议得到了高层领导的充分重视和重视。在过去的九年里,我参加了两次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五名成员参加了我们NLD的联席会议,讨论我们的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主动管理能力是资产管理行业的核心
谢伟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十年,也是资产管理行业大发展的黄金十年。
魏在2008年初首次参加两会,资产管理行业的管理规模从3万亿元增加到目前的数百万亿元;资产管理机构的主体也从公共基金增加到了丰富的市场参与者,如公开发行、银行、保险、经纪、信托和私募。
谢伟认为,在过去的10年里,资产管理行业的参与者不断增加,覆盖面不断扩大,产品种类也逐渐丰富。在加速发展时期,行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也积累了许多问题。
在谢伟近五年的提案中,金融风险被提及了四次。“我的建议将重点放在金融部门和地方金融违规行为上。只有打击“伪金融”和高杠杆给行业带来的风险,坚持行业发展的初衷,才能真正关爱资产管理行业。”
在谢伟看来,成熟的资产管理行业必须具备三个原则:一是实施基金托管制度,确保投资者的资金安全;第二,我们必须有一个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以实现投资者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平性;第三,没有收入承诺。
“在这方面,公共基金作为资产管理行业中最透明、最规范的行业形式,为资产管理行业的其他机构提供了学习的范例。”谢伟说:“资产管理是一场长跑,主动管理能力是这个行业的核心。未来要建设一个成熟的资产管理行业,必须遵循基金托管、信息披露和无收益承诺三大原则,资产管理行业才能健康、可持续地发展。”
金融业必须持牌经营,严格监管金融创新
2015年,投资者增加了进入股市的杠杆。2016年,私人保险公司增加了收购上市公司的杠杆。居民增加了购买房屋的杠杆,推高了房价。火热的金融同业业务使得几乎所有的金融公司都竞相参与监管套利...
在谢伟看来,在近年来频频出现混乱的金融市场中,除了经济下滑和货币超调的叠加效应外,金融业的无序创新、金融企业经营行为偏离初衷、金融监管部门反应滞后以及地方政府的错误金融观也是更深层次的原因。他建议,金融业必须持牌经营,严格规范金融创新,同时,它需要回报,即金融经营的主体。
金融业的无序创新引发了金融混乱
谢伟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他将提交一份《关于巩固防范金融风险共识的建议》,今年的重点是严格监管金融创新,防范金融风险。
谢伟分析,从金融风险的来源来看,首先,经济下行、货币超调等叠加因素导致金融风险集聚,但货币超调等客观因素可以通过经济发展缓慢消化;第二,近年来,金融机构纷纷拥抱互联网和大数据,导致无证金融机构增多,许多p2p公司纷纷出走,而“伪金融”等金融欺诈行为也日渐盛行,这不仅没有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反而动摇了普通人(603883,买)对金融市场的信心。
金融领域的创新令人眼花缭乱。在谢伟看来,近年来所谓的“金融创新”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弱化特许经营的概念和持续的监管套利。从银行间业务的角度来看,短期内可能会给金融机构带来利润,但从长期来看,可能会导致资金的“去现实化”、金融机构的无序扩张、资金杠杆的不断增加、风险的不断积累,不利于企业融资和金融创新。
此外,金融企业的经营行为偏离其初衷也将有助于金融混乱的蔓延。
谢伟说:“金融企业的价值在于为实体经济提供金融融资的便利性。”“但是,近年来,一些金融企业一直贪得无厌,过度追求规模和利润已经成为行业的共同选择。许多企业自觉或不自觉地加入了监管套利和杠杆化,成为金融混乱的重要推动力。”
此外,谢伟还认为,金融监管部门的滞后反应和地方政府错误的金融观也是造成金融风险的原因之一。
谢伟说,地方政府在金融发展和监管中的权力、责任和利益的不对称导致了双重金融监管框架的隐形存在。地方政府只看到短期就业和税收增长,却很少关注此类企业的风险以及对地方乃至国家金融生态的破坏。
从风险源头上加强金融监管十分必要
关于如何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谢伟认为,除了不断调整稳健的货币政策外,更有必要从风险形成的源头加强金融监管政策,并对所有金融业务实体和相关方统一实施。
谢伟在提案中建议:第一,金融业必须持许可证经营,任何金融企业都必须持有监管部门认可的金融业务许可证,这应该是监管的底线不容置疑。
谢伟解释说:“金融必须获得许可。我不是保守派。我们欢迎鼓励新格式的诞生,但这种格式必须获得许可。在中国金融改革发展的历史上,机构包括公共基金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都是新兴的形式,但这些机构都是有执照的。我们欢迎新金融模式的创新发展和蓬勃发展,但许可经营。合规管理是一个常识性问题。”
第二,严格规范金融创新。整个社会必须对金融创新保持足够的尊重。必须明确的是,监管之外的新金融模式和监管当局之间的监管套利不是我们认可的创新行为。相关部门必须迅速判断金融业务实体是否在实践中创新,是否受到鼓励、引导或禁止,并明确市场预期。
第三,金融运营商需要回报的初衷。金融企业股东必须准确认识当前经济金融形势的复杂性,降低对金融企业利润和规模的考核要求,给企业一个更加宽松的环境。监管部门、各类协会和中介机构应摒弃“大即是美”的评价标准,鼓励金融企业办出自己的特色,服务于企业的初衷。金融企业必须建立正确可控的激励机制,防止内部人为了追求超额利润而放大风险。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谢伟:建议对公共资金实行增值税制度下的所有免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交通银行施罗德基金有限公司副行长谢伟对公募基金乃至资产管理行业所关注的“财水140号文件”表示关注,并表达了行业的心声。
谢伟认为,用税收手段调整资产管理行业结构是金融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的基本前提。然而,资产管理行业的状况参差不齐,法律地位不同,产品结构复杂,管理规模巨大。因此,相关财税政策的出台应在广泛协商的基础上慎重。
财税政策的出台应该谨慎
2016年12月2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以下简称“财税140号文件”)。根据该文件,资产管理产品经理是资产管理产品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的增值税纳税人。
《财税140号文件》出台后,资产管理产品的管理者可能被追缴增值税,而无担保产品是否缴纳增值税在资产管理领域引起了激烈的争论。2017年1月1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资产管理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2号)(以下简称“财税2号文件”)。《财税二号文件》的新规定使增值税的缴纳不再具有追溯力,增值税的起征点被推迟至2017年7月1日。
谢伟认为,“财税140号文件”可能会影响资产管理行业和资本市场的发展,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效率。
谢伟分析说,一方面,大多数海外成熟市场都有针对资产管理行业的免税政策。我国机构投资者的发展时间不长,还需要税收政策的保护和培育;另一方面,qfii等从事证券交易的外国投资者享受的增值税减免政策优于国内管理行业,这也使得国内机构投资者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谢伟说,“根据现行的税收政策,购买资产管理产品的税收负担很可能高于个人在市场上自己的投资税收负担,这必然导致机构投资者向个人投资者的倒退;此外,由于资产管理产品最终解决了基础融资客户的资金需求,增加的税收负担也将转嫁给融资方,从而增加了客户的融资成本,影响了融资效率。”
此外,业内人士报道称,“财税140号文件”在公开发行层面仍存在较大问题,因为目前的估值体系每天都是按产品计算净值,没有详细说明每项标的资产的收益,这将在实际征税中面临诸多困难,含税产品的操作不可避免地会给投资者带来不公平待遇。
谢伟说:“资产管理产品大多以合同的形式出现,通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日常估值,并计算单位净值。公共资金可以随时赎回。如果符合税法,并在纳税义务中对已实现的收入计提增值税,当发生这种情况时,赎回投资者的税收负担将由现有持有人承担。这不仅会影响基金净值的波动,而且对投资者明显不公平。”
建议所有公共资金在增值税制度下免税
不同行业对非担保产品是否征收增值税有不同的理解。如果有人认为“财税140号文件”规定有保障收入的产品需要缴纳增值税,这应该是指无保障产品不征收增值税,因为它们是浮动收入。业内人士还表示,对于非担保产品的非自然人持有人来说,金融商品转让中的差价也属于“金融商品转让”的收入,也应该属于增值税纳税的情况。然后,持有证券资产,无论是持有到期利息收入、转出未到期溢价、基金买卖股票、支付股票股利等。,都属于“金融商品转让”,而且有必要支付增值税与转让价格的差额。
谢伟认为,政策执行中的许多问题仍不清楚,也没有办法改革体制。《财税140号文件》仍有一些问题需要探讨,以利于达成共识,为今后的政策实施提供有力条件。
谢伟建议,相关财税政策的出台应征求行业主管部门、协会和商业实体的意见。为鼓励机构投资者发展,优化市场投资结构,建议在增值税制度下对所有公共资金实行免税,并进一步明确相关的征管和抵扣问题。
“投资者通过公共基金参与市场投资的成本明显高于他们自己的投资市场。为鼓励机构投资者发展,优化市场投资结构,建议在公共资金增值税制度下实行全额免税。考虑到公共基金投资范围的扩大,建议进一步将股票和债券免税的投资品种扩大到整个金融产品,”谢伟说。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谢卫:建议对公募基金实行增值税体系下全部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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