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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交通银行施罗德基金公司副行长谢伟建议,通过严格监管金融创新,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在今年的两会上,谢伟提出了“关于巩固防范金融风险共识的建议”。这是谢伟近五年来第四次提交防范金融风险的提案。他认为,金融业的无序创新导致了金融混乱。创新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淡化特许经营的概念;第二,持续的监管套利。长期以来,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所谓新金融在普惠金融的旗帜下以野蛮的方式迅速蔓延。然而,近两年频繁的经营事件和断裂的资金链是这种无证经营的所谓金融创新的必然结果。在监管套利方面,大量市场主体利用监管标准的不一致性进行所谓的金融创新,其实质是在金融业寻求监管套利。总体而言,无序的金融创新会导致许多经济和金融问题,如提高社会融资成本和破坏金融生态。
谢伟建议相关部门在三个关键领域出台新措施,有效防范金融风险。首先,金融业必须获得许可。任何金融企业都必须拥有监管机构认可的金融业务许可证,这应该是一个不容置疑的监管底线。对于各种尚未获得许可证的金融格式,经过几年的业务实践,相关部门必须尽快给出结论。
第二,严格规范金融创新。全社会必须对金融创新保持足够的尊重,必须明确指出,不受监管的新金融模式和监管机构之间的监管套利都是不可接受的创新行为。相关部门必须迅速判断是否鼓励、引导或禁止金融业务实体在实践中创新的具体金融行为,并让市场有明确的预期。
最后,财务管理的主体需要回报的初衷。金融企业股东必须准确认识当前经济金融形势的复杂性,降低对金融企业利润和规模的考核要求,给企业一个更加宽松的经营环境。监管部门、各类协会和中介机构应摒弃“大即是美”的评价标准,鼓励金融企业办出自己的特色,服务实体企业的初衷。此外,金融企业还必须建立正确可控的激励机制,防止内部人为了追求超额利润而放大风险。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谢卫建议规范金融创新 防范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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