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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网8月5日电(李志宏万军高玲)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环境污染案件也有所增加。近日,简阳法院巡回审理了原告闫某等16名村民因环境污染责任纠纷诉简阳市专业养殖合作社一案。
被告是建阳市的一家专业养殖合作社,在建阳市福田镇的一个村庄租地建养鸡场。由于没有畜禽粪便污水无害化处理设备,直接将未经处理的畜禽粪便污水排入沟渠和农田,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污染。原告委托市环境监测站对该村井水进行监测,检测结果显示该村公众顾靖一号的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超标。原告认为,被告的污染行为严重影响了原告的生活环境和健康,因未能寻求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排除障碍,切断污染源,保证生活用水,疏通被污染的排灌沟和堰塘。
由于该案矛盾突出,在当地产生了很大影响。建阳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包人立即到村里对污染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得到了当地村干部和村民的广泛了解。
考虑到畜禽粪便是可降解的,污染是可以处理的,为了尽快解决实际问题,恢复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承包商向被告解释了环境污染案件的举证责任和法律后果,引导被告准确判断诉讼风险,主动承担相应责任。
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后,被告表示愿意接受法院的调解,并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立即停止排放家禽粪便和污水,疏通古井和汤唯。
这是建阳市首例环境污染案件。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通过普法教育当地人民的环保知识,通过警示启发侵权人,使被污染的环境得到及时处理,避免了损害,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简阳法院成功调解首例环境污染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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