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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责令整改氮氧化物超标排放后,济南市环保局近日向济南宇星化工有限公司发出首张每日罚款罚单,连续六天共罚款56万元。
今年1月16日,济南宇星化工有限公司因氮氧化物超标排放受到处罚,并被责令限期改正。根据济南市环保局行政处罚材料标准,宇星化工因氮氧化物超标0.5倍以上被罚款8万元。但是直到1月22日,宇星化学仍然拒绝改正。
根据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济南市环保局处以每日罚款。从第二天(1月17日)送达纠正决定至1月22日,每天罚款8万元,连续6天超标,1月16日罚款8万元,两次罚款合计56万元。
济南市环保局要求宇星化工除缴纳罚款外,还必须在今年2月初完成运行锅炉的脱硝设施,以实现氮氧化物达标排放。在限期治理期间,一旦发现超标排放,将依法严肃处理。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济南对一排污企业开出首张按日计罚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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