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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重庆1月28日电(郝、瞿冬梅、)他开办了一家个人独资公司,但无法偿还债务。更有甚者,他以自己的名义给了女儿两栋房子,导致没有财产可执行。“老来”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28日,记者从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近日就撤销权纠纷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恶意逃废债务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撤销了被告蔡某与第三人蔡某之间的房屋赠与。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老赖”恶意逃避债务将房赠与子女 债权人起诉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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