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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天津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这是继北京市通过并实施《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后,京津冀地区第二次颁布相关地方性法规,强调治理措施的区域联动。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设立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与合作章节,提出定期协商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重大问题,并根据区域防治需要加快淘汰高污染车辆;三地政府建立了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机制,协商采取应对措施;及时通报省市边界建设中可能对周边省市大气环境产生影响的重大项目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北京、河北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科研合作,促进节能减排、污染排放、工业准入和消除等环境标准的统一。

京津冀相继立法拟合力突围“霾”伏

去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今年1月1日生效的新环境保护法被称为“历史上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因为它加强了对非法企业和官员监管不力的惩罚。

新的环境保护法每天都在不断地对持续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罚款,没有上限。此外,领导干部谎报、谎报和隐瞒污染情况,面对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监管当局不得不承担责任和辞职。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京津冀相继立法拟合力突围“霾”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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