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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地点
南充阆中一名男子在缓刑期间仍然不诚实,他因屡次犯偷车骗钱罪被判处16年有期徒刑。近日,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集中审理了多起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两抢一盗”案件。
据悉,这次集中量刑是南充市“百日整顿”运动的一个缩影。自行动开始以来,顺庆法院公开审理了65起各类案件,有93人受到处罚。
在缓刑期间犯罪的人被判16年监禁
李,男,29岁,南充阆中人。2012年10月19日,他因诈骗被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2年。
在试用期内,李始终没有悔改的念头,2014年1月14日,他在北京房山区通过微信与网友沈订了一个房间。当沈要离开时,李用绳子和布条把他绑起来,并威胁他说出他的银行卡密码。然后他抢走了沈的银行卡,从沈的银行卡里取出2万元现金,用这张卡花了4.9万多元买了一条金项链。之后,李带着偷来的钱逃走了。
2014年3月2日,李以在南部县购买二手车为名,骗取车主信任后,谎称开车到银行取钱,然后驾车逃逸。看到这种方法很快“赚钱”,2014年6月12日,李再次使出浑身解数。在顺庆区川东北二手车市场的一家二手车店,他利用自己需要测试汽车的事实,趁无准备的情况,开走并逃脱了店里出售的一辆大众朗逸(Volkswagen LaVida)二手车。顺庆法院审理了此案,并决定一起惩罚几项罪行。李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2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
为期100天的整风运动公开判处93人制裁。据了解,针对春节前后违法犯罪行为易发、频发、高发的特点,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南充市从1月1日至4月10日开展了“百日整治”专项行动。
顺庆法院副院长张表示,为了配合市委、市政府开展的平安南充“百日整顿”主题活动,顺庆法院专门公开审理了一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件,以震慑不法分子,维护南充安全。稳定,“保证人民过一个安静祥和的春节。”
据悉,目前,顺庆法院已公开审结各类案件65起,93人受到法律制裁。记者刘虎实习生杜昌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南充法院开展“百日整治” 审结65起案件93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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