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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新华网杭州1月23日电(记者蒋岩石家秀)“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对重罪轻判、轻罪等案件立案376件进行抗诉,法院已变更原判决232件。”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23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说。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浙江去年376件刑事案件被抗诉 232件被改变原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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