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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强调,检察机关要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大力推进严格司法,坚决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和审判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1日至22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要求,要更加重视对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在审前程序中的作用,加强审查和控制,加强审前分流,特别是重点审查杀人案件和以口头证据为主的定罪案件。要大力提高检察机关公诉能力,强化出庭支持公诉,完善证人和鉴定人出庭制度,努力实现诉讼证据当庭出示、案件事实当庭查明、辩护意见当庭发表、判决结果当庭形成。

最高检强调防止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强调,要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收集、认定、审查和运用证据,严格执行证据标准。既要重视有罪证据的收集和接受,也要重视无罪证据的收集和接受,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建立规范的司法办案质量和效果评估检查机制,在继续实施中对案件进行评估分析,加强对逮捕撤销、不起诉、撤销起诉、无罪释放和刑事赔偿后案件的逐案分析,提升办案质量。

最高检强调防止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强调,要建立公开、规范的律师沟通机制,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律师提出不构成犯罪、犯罪轻、减轻、免除刑事责任、不需要拘留、侦查活动违法的意见,必须及时进行审查,以保证律师的意见得到听取,工作机制接受合理的意见。(记者宸妃)

来源:简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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