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73字,读完约1分钟

王新华延龙1月22日电云南省姚安市人民法院22日宣布,该县一对老年夫妇因拒绝分享儿子死亡赔偿金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缓刑),这是该院首例拒绝执行法院判决的案件。

被告李某某和陈某某的儿子李某某在外出工作时发生意外死亡,并获得死亡赔偿金及其他费用共计83万元。张媳妇与被告李某某、陈某某发生纠纷。张以自己和两个儿子的名义,向姚安市人民法院起诉其公公婆婆,要求被告分三部分赔偿。2013年10月,姚安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被告李某某、陈某某向张及其两个儿子支付人民币4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15日内审结。

老人拒与儿媳分儿子死亡赔偿款获缓刑

一审判决生效后,被告拒绝执行判决。法院多次判处李夫妇死刑,但被告人故意隐瞒财产,拒不履行给付义务,致使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被告李某某、陈某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情节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经公安机关调查后,他们被移送至姚安检察院向姚安法院提起公诉。

老人拒与儿媳分儿子死亡赔偿款获缓刑

2014年12月,姚安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被告在法庭上认罪,但坚持拒绝执行法庭做出的民事判决。休庭后,姚安法院工作人员多次发现被告人进行法律解释和思想工作,最终被告人自愿与执行人达成执行协议。本月20日,姚安法院宣布判决,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一年执行),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理由是拒绝执行本院生效的判决。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老人拒与儿媳分儿子死亡赔偿款获缓刑

地址:http://www.jycdb.com/jyzx/129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