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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中新网重庆1月21日电(记者、李天权)林因工负伤,在被诉法院近三年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费用;用人单位认为林的诉讼已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丧失了胜诉的权利。21日,记者从重庆市荣昌县法院获悉,该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认定林受伤后的一系列行为构成了时效中断,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用人单位称过工伤仲裁时效不担责 法院不采纳仍判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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