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97字,读完约1分钟

这就是“农村普及义务教育的债务”,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成了一些村干部的“唐僧肉”。近日,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四名村干部串通编造“蒲九华债务”骗取国家资金的案件。

法院认定,2008年上半年,时任绥庄村党支部书记的得知国家已经清理并化解了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即与时任绥庄村党支部委员的、时任绥庄村村委会副主任的石、时任绥庄村会计的孙志海进行了商谈,决定编造“普九”债务获取国家资金。

2008年6月初,4人伪造了村委会因学校成立仍欠胡立军5万余元债务的相关材料。资金到位后,四个人分了42919元。其中,、石、、孙志海分别获得1万元,获得1.2919万元。事件发生后,四个人收回了所有非法收入。

法院于1月12日审结该案,依法判处、、石、孙志海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其余3人被判处2年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3年。追回4人取款的非法所得42,919元。(记者杨勇)

来源:简阳新闻

标题:河南4名村干部虚构“普九”债务套取国家资金被判刑

地址:http://www.jycdb.com/jyzx/12509.html